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细则9篇

914小时前

本方案旨在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依据相关政策,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涵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包括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先考虑一线教师、公开公正等。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性部分(占70%)和奖励性部分(占30%)。考核依据包括出勤、工作量、教学质量等,确保考核过程透明,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方案强调对表现不佳者的相应扣款措施,确保公平与合理的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1篇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及相关市级文件对事业单位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规定,为了有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保护广大教职工的权益,明确校内分配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既吸取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有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又合理划分各方权益,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秉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借助绩效工资的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确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促进学校教育的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我校任教的正式编制内的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工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实施时间

所有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需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及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基础,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度拉大分配差距,倾斜向一线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的总额及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及办学规模等因素进行核定。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包含岗位津贴和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根据其聘用岗位和工作年限,按月领取相应的岗位津贴。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反映教职工的工作强度和责任,学校的工作量津贴基数为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

校级正职每周应承担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承担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承担所任学科二分之一的课时。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依据考核结果,由学校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包含节日费,每年共5000元,根据在岗情况,于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和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和7月发放,考核分为优秀(占20%)、合格和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奖金。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按照教师、职员、工人的分类进行发放。病事假者遵循《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教职工按《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的标准每月结算,超工作量需逐级审批,课时不足者将被扣发。

2)代课补贴: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超过一个月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对于兼任多项职务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的补贴,需逐级审批,由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小组决定。

4)训练队补贴:带队训练的教师将获得每月补贴。

5)特殊岗位补贴根据不同职责进行相应发放。

6)带教青年教师的补贴。

7)体育教师的专项补贴。

5、骨干教师奖励: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负责其他优秀教师的考核,区级和校级骨干教师奖项及经费分配须依据考核结果。

6、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每年年底进行结算发放。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依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进行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由分管教学校长和教导处负责考核并评定,奖励每年7月发放。

2)文明组室奖:由学校工会进行过程评价,评定文明组室,每年12月发放。

9、岗位考核奖:班主任与年级组长的考核由分管德育校长和政教处负责,评出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约三分之一。考核结果将于每年7月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本实施细则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结合试点学校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实施,以此激励广大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 激励导向,优先激励原则。秉承激励导向理念,强调激励效果,引导教职工将主要精力聚焦于教学与服务,提升教育质量。

2. 公平公正,按劳分配原则。对班主任、一线教师及超负荷工作者给予倾斜,依据责任、业绩和贡献分配,确保公平合理原则得到落实。

3. 统一标准,灵活自主原则。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各校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制定切合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

4. 科学考核,公正评估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需建立在科学评估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确保各项考核机制具体、透明。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职员工。

以下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人员(两个月以上),依据相关病假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由津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构成。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岗位津贴发放;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用于优秀教师的奖励及超课时补贴。

一次性奖金:根据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档间差异标准为200元,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发展、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如教职工未完全出勤或未完成工作量,将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际工资-规范津补贴)

1. 考勤: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录,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和旷工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病假每日扣除相应工资的30%或50%。

(2)在岗考核:考察教师是否按时上课、临时外出等情况,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扣除工资。

2. 工作量:各校需科学配置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确保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兼职岗位应兼任一定的授课任务。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度津贴发放依照岗位职责考核合格,每月津贴根据岗位级别差异发放。

学期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作为绩效考核及奖励资金。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分档发放,依据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实施,奖金额度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经过审核后方可发放,具体以个人工资形式发放。

七、特殊规定

1.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仅发放基本工资。

2. 竞岗落聘人员的重新分配由教育局统一处理,未服从者将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二)各学校需设立专门的绩效工资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绩效工资的执行与审核。

九、工作要求

1. 各校需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积极学习相关政策并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2. 组织方案实施须充分征求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再报审批后实施。

3. 要明确职责,严肃考核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3篇

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已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大会,获得一致通过,现予以公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切实维护每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内部的薪酬分配机制,我们将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效应,确保大家的努力和贡献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认真负责,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发放时间: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每年12月底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以及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绩效考核一般按月进行,业绩考核可根据学期和学年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在制定时必须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以确保公平公正,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的绩效工资由学校中心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考核,并由此发放。

(二)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 实施对象。

覆盖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

2. 主要构成。

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及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组成,具体标准由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制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依据班级规模分配: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按班主任人数均分,形成利益共享与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依据学校实际情况由校方自行决定。兼任多个职务的人员将根据其职责制定特定的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的基本工资(每月xx元)、超工作量(外加课时、超员)及所担任职责。

a、教师需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超出部分享受超员津贴。

b、学校安排的加班(超过xx小时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补贴为每半天xx元,可叠加。

d、寒暑假及节假日的加班每天xx元(根据学校安排计算)。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每月业绩奖励津贴为xx元(病假、事假每半天扣xx元)。

b、奖惩措施(由学校认可的)如下:

1. 获得各类荣誉;

2. 组织特定活动;

3. 在比赛中获奖并指导他人;

4. 课题研究成果奖励(园级xx元,区级xx元;市级xx元,省级xx元,国家级xx元)。

(三)其他规定。

A、关于受处分人员及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规定。

1. 受处分人员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间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到警告处分的,按75%发放绩效工资。

2. 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规则:

(1)长期请假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当月请假累计达到5天的,绩效工资不予发放;超过15天的,将不参与学年奖励的分配。

(3)旷工累计2个工作日的,该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累计5个工作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的分配。

(4)婚丧嫁娶等假期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B、对于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工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绩效津贴。若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按学校规定将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将纳入年度考核依据,不能作为绩效工资的奖励依据。

(四)严重违规行为:依据《教师法》第xx章相关规定,教职工在以下情形将导致绩效工资的扣除或行政处分: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给教学工作造成影响。

2. 体罚学生且经教育不改。

3. 品德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4.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小组负责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与监督,确保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实施。

(三)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xx负责教师的师德与业绩考核;由xx负责教师出勤考核;由xx负责安全绩效的汇总。

(四)考核过程需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考核结果公布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天,若有异议,将及时核实,如确有错误,须重测分值。考核分值过低的,需告知教职工并说明复核程序。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xxx”。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4篇

20xx年,我校将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依据《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总结过去三年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制定《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该方案于20xx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守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的绩效工资考核,旨在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提升教学质量,实现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1月至12月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的全体教师(对于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的考核,将依据教育局的相关方案进行)。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依据修文县教育局对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取得的等级,以此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守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3、坚持中心校统筹规划,各学校具体实施的方针。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干部不参与授课,各校校长承担2节课的教学,教育专干负责6节课,教导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均承担6节课的教学(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的教学,将根据具体课程安排进行)。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提升教师工作绩效,构建与教育教学规律及教师职业特点相符的明确导向、科学标准、健全体系的教师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通过薪酬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和创造力,激活教师团队的活力,从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体现对教师主导地位的重视,充分考虑教师教学工作的专业性、阶段性和长期性。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强调师德的重要性,关注教师在履行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鼓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全心投入教育事业,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透明,确保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强调实效,避免复杂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四、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五、考核时限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如有人员变动则按学期进行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设置

(一)津贴类

包括校干津贴、班主任津贴和课时津贴。

1. 校干津贴:校干津贴及考核奖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和发放。

2. 班主任津贴:班级人数不足40人的,发放100元津贴;班级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发放150元津贴。同时按每班平均100元制定班级工作考核奖,每月评选出文明班级报教委,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发放。

3. 课时津贴:每课时计1.5元,包括早读和午自习,如有上级统一规定则按上级意见执行。

(二)补助类

1. 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组长、社团辅导教师及专用室管理员等岗位的补助按每周2课时计算。

2. 加班补贴:加班是指学校统一安排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每天补助10元。

3.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其他补助。

4. 如果有上级统一规定则按上级意见执行。

(三)奖金类(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

包括师德奖、考勤奖、教学五认真奖、教科研奖、教学质量奖、个人辅导奖、学校安全奖、任务完成奖及其他奖励。

1. 师德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20%):涉及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情节轻重分别扣款。

2. 考勤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30%):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等情况的扣款标准。

3. 教学五认真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10%):涉及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荣誉的奖金。

4. 教科研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10%):与课题研究及教育活动表现相关的奖金。

5. 教学质量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10%):依据教委的学年总评结果,设定奖励标准。

6. 个人辅导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5%):针对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辅导的奖励。

7. 学校安全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5%):因教师未进行安全教育而发生事故的责任扣款。

8. 任务完成奖(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5%):涉及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扣款标准。

9. 其他奖励(占扣除津贴和补助后剩余总额的5%):如上级部门评选的先进个人奖励。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

个人总额=各项津贴+各项补助+学校奖励+教委奖励-教委扣款

 八、相关政策规定

1. 享受产假待遇的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之前的同类岗位人员的平均水平执行。

2. 被临时抽调的教师于三个月内视为正常出勤。

3. 担任班主任的校干只能享受班主任津贴或校干津贴中的一项。

4. 离开学校的教职工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绩效工资。

5. 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二线人员,扣除津贴后享受该岗位教师的平均水平。

6. 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者全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被拘留的全额扣发绩效工资。

8. 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应依上级文件执行,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协商解决。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有关政策和指引,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以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在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确保不同岗位的教职工能通过实际工作表现获得相应回报,鼓励大家热爱岗位、踏实工作、不断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按劳付酬的原则。

2、注重绩效,优质优酬的原则。

3、尊重岗位贡献,优先考虑一线教师和教学骨干的原则。

4、岗位变动导致薪资变化的原则。

5、保持职称差异和学科差异的基本公平性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各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各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及通用技术各14-16课时,体育教师进行两操和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额外增加2课时(其他岗位的满工作量由学校明确,并将另行公布工作量清单)。

2、根据相关文件,副校级领导和处室主任的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教务员和学籍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工作量。

3、在执行标准时,学校不设上限和下限,采用中限进行考核。未达标或已达到下限的教师,按中限计分。

4、满工作量定为每月100分。因非个人原因课时不足,但未承担其他工作者,月分数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岁以上教师按90分计算,55岁以上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并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和年段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管理人员每月增加40分,行政人员和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段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读、早自习和晚自习期间的考勤由教务处按实际情况计算,早读和早自习下班每次增加0.5分,晚自习下班每节增加0.5分。保卫科人员晚间巡逻值班每晚计为三节晚自习下班。【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9、网络管理和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的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暑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等分配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执行,并由办公室进行汇总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工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师参加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度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等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教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参照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的工作考核和扣分由政治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及扣分由教务处管理。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体现优质高薪,设立目标完成系数(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系数)。根据学校安排,经过教师业绩评估组的考核,表现优异者可高于一至二级;若业绩极差或有严重违纪现象,经过行政会议审定,可下降一至二级。具体分为五级,系数分别为1.1、1.05、1.0、0.95和0.9。(业绩认定依据《长汀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指导学科特长生、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和竞赛等奖励,由教研室另行制定方案加分。

6、行政人员的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鉴于毕业班的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将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提取10%,依据毕业班奖励办法,专门奖给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统计结果将在每月25日前报送至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准确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发放一次。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改革精神,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切实推进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校园,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为核心目标。坚持突出教学质量,抓牢绩效考核,强化管理与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思路,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公平、公正,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职在岗教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照我校制定的绩效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依据考核结果每学期将相应金额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操作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无迟到、早退记录者将按标准获得考勤津贴。以下情况将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次视为事假半天,依此类推。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婚丧产等法定假期不享受考勤津贴,不作缺勤处理。

d、因开会或培训缺席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1元,连续5次以上按旷工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需全面负责班级管理,包括卫生、宣传栏、学生思想教育等工作,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标准的50%执行,以下情况将从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失一次,扣5元。

2、班主任手册不完整每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未及时上交,每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未参加校级活动,每次扣30元。

5、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正副班主任当月津贴全扣。

6、遇大型活动或检查因工作不到位受批评,津贴全扣。

7、升旗、课间操、大扫除等活动缺席每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不客观评价每发现一次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三次不达标,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常规管理是教师工作的核心内容,教师需遵守教育法规,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尊重他人,关心学生,以下情况将从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发现一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扣20元。

5、教学中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伤害,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依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教师需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按标准发放津贴,以下情形将从津贴中扣除。

⑴备课:

a、未按周备课,每次扣2元。

b、未进行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节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入课堂,扣5元。

2、上课缺席,扣5元。

3、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双方各扣2元。

4、上课期间未关闭通讯设备,扣2元。

⑶作业:

1、未按时批改作业,或批改错误,每次扣5元。

2、未督促学生改正错误,每次扣2元。

⑷其他:

a、未交各种计划或每次扣10元。

2、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依据教学质量合格率进行津贴发放,合格率在90~100%发放100%津贴,依此类推,计算方法如下: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至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学科合格率计算津贴。

4、跨学科教师按语文、数学成绩计算,另加英语科目津贴50%。

5、学前班教师按人均津贴标准计算。

五、教科研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教师需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并撰写心得,每学期上至少一堂公开课,任职期间不得缺席,以下情况将从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未上公开课扣5元。

3、未读书籍或提交心得,缺一扣5元。

4、无故缺席教研活动,每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不足部分扣2元,依据学期初任课课时计算。

2、班级超出45名学生,每超出一名补贴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每天补贴30元。

七、特别说明:

1、本方案在制订与实施过程中不考虑个别情况。

2、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偏差,问题提交校委会讨论决定。

3、本方案需报教育局备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8篇

一、指导思想与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通过执行聘用制度与岗位管理,构建符合我校特色的分配激励机制,切实激发广大师生教书育人的热情。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以及兼顾公平的原则。将责任与业绩作为依据,执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适度拉大分配差距,优先照顾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业绩突出的教职工。考虑到学校多年来实施的分配体系及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分配过程应采取透明操作,并在充分征求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州惠市实验中学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体构成:

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总量包括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及地区补贴以外的所有津贴与补贴。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部分占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有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两项。岗位津贴依据职务(岗位)设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每年4000元,分四个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发放,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及超课时津贴等项目。

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担任班主任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达标的人员,标准为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于次年1月发放。

奖励性津贴分配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主要参考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依据承担的任务数量、完成的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及其他综合表现进行分配。未参与岗位绩效考核的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为月度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月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奖励津贴占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分为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两部分。工作量津贴包括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及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涉及行政领导在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的通讯费、参加各类会议的交通费等。(具体办法依据学校相关规章执行)

2。学期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考核依据是教职工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全面考核道德、能力、勤奋及业绩,尤其注重工作实绩。每人基本分设定为100分,其中道德20分,能力25分,勤奋25分,业绩30分。

道德,指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职工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及廉洁从教等。

能力,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养、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等。

勤奋,是指工作态度及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及工作作风等。

业绩,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及所带来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及个人专业发展等。

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细则,对在职在编教职工进行定量考核,确定相应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包括以下两部分:

① 教师参加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等,依据《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发放奖励。

② 高考奖励:根据当年中、高考奖励方案及中、高考成绩评定奖励。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第9篇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背景下,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分为两个类别,适用于非城区学校。偏远乡村山区学校的津贴为每人每月30元;一般乡村学校为每人每月10元。

该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正式员工,包含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校长不在此列。

具体分类如下: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包括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场与大熊山林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外的其他农村学校。

上述津贴将从全县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并与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合并,按月发放。

当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将根据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相关津贴政策。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包括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及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将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并按考核结果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也按此标准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聘任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标准发放,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按月统一发放,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乡镇中心学校及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他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上述评估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报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的工作津贴将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标准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具体金额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然而,学校需依照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资金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将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或未参与考核的人员,将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且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将视情况减少直至全额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当打卡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学校,按规程审批后,也需打卡发放到个人。

 六、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规定

1、请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将遵循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若教职工因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根据请假时间相应扣减,即每请满一个月将扣除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及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做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其余在职不出勤人员(根据[20xx]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将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细则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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