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污水治理行动计划(通用16篇)

434天前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设定目标为实现60%以上自然村和50%以上常住户的污水治理,确保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全面排查治理现状,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处理模式,推动资源化利用,实施提升改造,及统筹新建设施项目,力求解决污水乱排现象和黑臭水体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资金保障与宣传工作,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这些措施,目标是实现农村污水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篇

为推进我镇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农村污水问题,保护水资源,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内,实现全镇4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污水处理任务,确保寨上社区、榆树社区、阳明社区、桃花社区四个社区的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并对河西社区、海丰社区、阳光社区、清泉社区四个社区的治理任务进行提升与巩固,彻底解决村庄内污水乱排乱倒的问题,使污水横流的现象基本消除,并建立运维管护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依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制定适合的治理方案,综合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及集中处理等多种方式,灵活选择适当的污水处理方案。可考虑单村或联村合作,将生活污水通过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方式进行处理,达到标准后就近回用;如需排放,必须符合相关水体功能要求。鼓励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塘坝,结合生态治理手段,如栽植水生植物与建设植物隔离带等,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以处理集中收集的生活污水。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的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害物质,确保治理效果。

1、对于靠近镇驻地且具备接入污水管网条件的区域,实行统一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例如河西社区已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模式。

2、对于无法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如榆树社区和阳明社区,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1)对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的小菜园、小果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于有一定污水产生的村庄,实施周边闲置沟渠或塘坝的生态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系统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

(3)对于污水排量大的村庄或聚居区,设立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净化设备等方式进行污水处理。

(三)时间要求。对于尚未完成治理和验收的寨上社区、榆树社区、阳明社区,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治理及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污水处理实施专项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及环保办人员作为成员,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的衔接、部门协作及项目实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治理工作的监测与考核,对已完成的村居实施常态化督导,将农村污水处理作为人居环境改善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切实落实奖惩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2篇

根据《xx县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制定xx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依据“全面推行、严格管控、持续改进、务求实效”的方针,围绕问题导向,切实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方案,确保xx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保障设施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工作重点: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点,深入检查安全薄弱环节及关键部位,特别是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及关键装置的安全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对接,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实施方案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

1、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行职务的情况,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

2、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检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及作业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关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执行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检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完好程度及日常管理职能,对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公告。

4、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检查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自报工作。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和岗位应急培训的情况。

(二)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涵盖由公司负责运营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微型污水处理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落实责任,细化实施措施,深入现场逐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

(二)做好问题整改

各厂(站)需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坚守“发现即改”的工作原则,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迅速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要立即处理;对暂时无法消除的隐患,需制定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计划,确保风险可控。

(三)全面应对设施设备异常情况

各厂(站)要继续完善汛期应对措施,结合污水处理行业实际,重点加强对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关键部位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物资完备及通讯畅通,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安全。

(四)持续优化,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出现的好经验和做法应进行固化为制度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融入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切实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3篇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号召,切实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标准及地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紧密围绕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注重公众参与和意识提升,逐步建立适应本地实际的长效污水处理管理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计划在未来四年至五年内,完成我县所有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特别是对沿河、沿库以及历史文化名村的重点治理,力争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把我县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公众及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支持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增加财政对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要充分考虑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污水排放及人口分布等因素,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强化指导。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地理特点,提供针对性的指导,确保治理质量。

4、分步推进,逐渐推广。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选择一批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庄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先易后难,确保稳妥推进污水治理工作。

四、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本方案倡导采用“化粪池+生态塘”的治理模式,特别适用于含氮磷较高的污水处理,具有投资成本低、维护简单等优点。

1、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明确采用“氧化沟”工艺进行污水处理;

2、针对具备旅游服务的村庄,应以企业为主体,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确保出水达到生态塘的接纳标准;

3、对于分散居住的村庄,可根据地势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

4、若个别村庄无法使用生态塘模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其他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为例,下面是各项估算:(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具体造价未定,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造价需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生物浮岛,主要使用轻质材料载体和水生植物的组合。

生态塘址选择:应设置在低洼地带,可改造原有蓄水塘,同时注意防渗和雨水径流引导;

生态塘植物选择:考虑使用宽叶香蒲、美人蕉等植物;

生态塘规模选择:依照5人/m2的标准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总面积440平方,总成本约7.92万元。

五、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经过实地调查,综合我县多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造价,预计总资金需求为5000万元(不包括业主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及管网资金)。

2、资金筹集

本项目建设由政府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鼓励社会资本与群众参与,以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六、工作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

设立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环保局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

县领导小组组织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媒体手段进行宣传,动员各方参与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

各乡镇需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执行计划,并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村庄作为试点,逐步推广经验。

4、督察考核、总结反馈阶段

对各单位的工作实施动态考核,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应提升对污水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各乡镇需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4、强化责任。各乡镇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做好衔接工作。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4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从而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以符合我镇的实际情况。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为xx镇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所有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其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确保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本方案遵循“属地管理、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建设运营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责任体系。目前,xx镇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尚未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主要由建设方和镇村两级共同负责。集镇xx和xx村的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的行政村负责运维管理。各级责任主体明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及xx村入河排污口由区住建局的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确保出水达标,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工作。

(二)其他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xx村、xx村的两个处理厂)由各行政村自行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相应的监督工作。

1、xx村及xx村的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村负责运营管理,确保水泵及电气设施正常运行,排除漏电、跳闸等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池内需保持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场地整洁,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督促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管护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确保尾水达标排放,镇和环保部门负监管责任。

(三)各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由各行政村自行承担。

1、除xx村和xx村采用微动力技术外,其他村的污水处理设施需由相应村负责运营管理,xx村和xx村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维护。

2、各行政村应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污水处理设施,防止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三位环保网格员担任副组长,村主任为成员。每位网格员负责一个片区,形成由领导负责、网格员监督、村主任具体实施的运维管理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按规定对管网进行检查,并迅速处理出现的漏水、堵塞、损坏、溢流等问题。

(四)环保部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基本方针,依据省、市及相关部门关于农村污水处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农村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率及设施有效运作率,同时增强农民的满意度,推进治理工程的高效实施与管理,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二)基本原则

1. 科学合理,实用有效。

方案要保持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实施路径与乡村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制定出全面、精准、切合实际的治理计划。

2.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根据各村庄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治理模式,以提高污水治理水平和设施运转效率为核心,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特点,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方式,推动“一村一策”的实施。

3.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以重点村庄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每一步都可行、可落实。在全面了解当前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实施策略和目标。

4. 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长效运作。

在保障设施建设质量的强化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构建运维管理机制,保证治理工作的持续有效。

5. 政府主导,社会协作。

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整合财政和社会资源,鼓励民众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形成多方合作的治理格局。

(三)工作目标

自20xx年起,明确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现状,通过一年努力,确保完成X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任务,实现全县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并建立完整的治理工作清单。

具体治理任务安排如下:

1. 到20xx年底,新增X个自然村污水处理任务,实现全县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

2. 到20xx年底,新增X个自然村污水处理任务,治理率提升到68%;

3. 到20xx年底,新增X个自然村污水处理任务,治理率达到70%;

4. 到20xx年底,确保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率达到95%,村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设施建设。

1. 污水资源化利用。

针对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庄,优先考虑污水资源化的处理方式,结合地方环境特点,应用简单的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就地处理和资源回收。

2. 纳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对周边有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合理延伸污水管网,将周边村庄的污水收集至县、镇、村的污水处理系统,确保管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对于人群聚集且远离城镇的村庄,探索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技术,确保新建设施具备运行维护简便、投资低的特点。对于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治理的方式,确保污水能够及时处理。

4. 已建设施的提升改造。

对已建设施进行评估,按问题清单制定改造方案,确保设施和管网的有效性。加大对老旧设施的升级与维修力度。

(二)成效评估

县级相关部门需对自主整改的自然村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涵盖工程建设质量、治理效果、村民反馈等。鼓励各镇(场)选取优秀案例进行推广。

(三)建立长效机制

1. 明确责任主体。

成立以县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协作的污水治理管理体系,确保各级责任明确,促进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确定运维管理模式。

对不同规模和工艺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差异化管理,确保运维工作的有效性与专业性。

3. 严格水质监测。

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乎相关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需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统筹推进,确保措施落实。

(二)加强资金筹措。通过合理的财政预算和社会资本的引导,保障污水治理的资金需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治理工作的进展纳入考核系统,确保责任落实。

(四)加强技术支撑,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形成良好的乡村环境治理氛围。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6篇

为进一步推动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根据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20xx]147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xx]7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个乡镇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及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配套管网工程;基本实现乡镇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农村乡镇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0%。

 二、治理方式

对于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将采用化粪池方式进行治理;对于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则利用沼气池进行处理;集镇的生活污水将采用人工湿地进行处理。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三格、四格式化粪池。通常情况下,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通过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行处理,粪液可作为农肥。此项工作主要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设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保持一致,由区爱卫办负责解释。

(二)建设沼气池。对于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将通过沼气池进行处理,沼液和沼渣则可作为农肥,建设标准需符合农村沼气池的补助标准,由区农林水利局负责解释。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在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将通过氧化塘或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以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镇应于7月底之前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及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各镇需在7月底之前召开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三)实施建设。自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确保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目标。

(四)全面验收。各镇于12月底前需对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新凡同志担任组长,苏春光同志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及四镇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措和安排;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沼气技术指导及沼气池资金申报;区政府办与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和监督指导;区环保局将协同其他部门为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的经费可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及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措,区财政按照改厕和沼气池建设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配套,同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各镇给予资金激励,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实施责任分解到各相关主体。工作小组将定期督查农村污水治理的实施情况,并在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未完成目标的将限制项目支持及资金安排,并不予评优评先,同时降低考核等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需明确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并组建专门办公室。村组应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设立专门组织机构进行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单和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指导村民进行化粪池和沼气池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增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与区农林水利局需继续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及沼气池建设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设进程;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的义务,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促进农村改厕及沼气池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管理与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准确地向工作小组报告相关信息,确保问题与困难能够及时被发现与解决。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7篇

为加强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贯彻《湖北省农村污水处理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改善和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以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重点,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努力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重点围绕省定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以及黄盖湖、西凉湖、陆水河流域和周边村庄,建设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村庄污水乱排乱倒的问题,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至20xx年,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不低于60%,至20xx年实现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的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编制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根据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围绕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目标,结合《赤壁市村庄布局(20xx—20xx)》,迅速编制全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治理目标、方式、建设时序及资金保障等内容。

(二)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系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现状的调查,全面掌握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覆盖情况、设施运转及污水处理与改厕工作的统筹推进,建立全市农村污水现状基础台账。对尚未覆盖的行政村,摸清村庄位置、人口分布及污水量等信息,以便于后续设施建设时因地制宜。

(三)积极推进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

以《赤壁市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基于充分的调查,坚持实际出发,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思路,逐步推进,讲求实际效果,科学选择设计工艺。

一是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尽量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而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接入条件的村庄,则建设集中处理设施以实现达标排放;对于居住较为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则采取分散处理方式,结合农村厕所革命进行综合处理。在确保不排放化粪池出水的基础上,就近利用农业资源,鼓励农户在农田、菜园、果园等场地处理生活污水,减少有害排放。

二是顺应村庄发展趋势,量力而行,逐步推进。根据村庄类型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结合村庄布局,优先治理具备一定规模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以及省定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重点安排生态敏感地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治理。

三是选择合适的技术,优先选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治理技术与工艺,避免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过高从而导致设施无法持续稳定运行。

 四、建立完善的运维体系

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设备质量,使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有效运转。污水治理工程建成后,业主单位需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监测设施运转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维保期结束后,业主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方进行综合验收,验收通过后交付市住建局统一管理。在早期建设的设施因管网问题未能正常运行的,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直至通过综合验收。在建设的需同步考虑后期的长效运营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文明指挥部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将设施建设与长效运维作为重要工作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市住建局作为责任单位,负责全市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的计划和实施,保障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设施的长效运维,同时对其他建设主体的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收集汇总全市农村污水情况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其他部门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环节应建立联动审批通道,合理简化审批程序。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积极做好用地协调、施工协调等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已建污水设施的运维监督。

(二)规范建设主体。

全市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原则上由市住建局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及招标。其他涉及农村污水的上级项目资金应积极争取,由市财政局统筹使用,用于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维护,项目完成后移交住建部门统一管理。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政策,充分利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及其他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方式,打好政策资金的组合拳。市级财政每年应根据项目计划和运行需求,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障。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领导机构、市委与市政府督查室应加强对农村污水项目落地、施工及运行情况的检查督办,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的推进机制。将项目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纳入乡镇和村的年度考核,针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严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农村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排污意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农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质量监督,争取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推进。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8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其效益的最大化,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印发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xxxx)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转为主要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力求实现设施长期稳健的运行,达到减少水污染物排放的目的,从而显著改善我县农村的居住环境。

二、工作计划

以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指导,构建完善的农村污水治理系统化运营管理模式,推动全县污水治理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形成定期巡查、即时维修的管理机制。力争到20xx年,实现全县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污水收集管道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处理设施的排放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并逐步提升至100%,基本实现设施的标准化、智能化管理。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主导机构,要认真评估前期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正在进行的“改水改厕”项目,制定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的综合规划,明确适合我县的治理技术路线,提交县政府审批,并在建管一体化的原则下,归纳由运维单位统一进行建设和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应强化行业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全流程的管理和服务,并负责工程的验收。

(二)推行委托管理。县内所有由政府投资或接收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归县政府所有,县政府将运营责任委托给县属的国有企业——县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和资产管理。县水务有限公司需根据现有设施的处理工艺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管理方案,结合农村供水的管理,落实包村包点的责任制,增加技术人员的配置与培训,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运营记录的规范化,定期向县生态环境局报告。

(三)推进资产移交。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验收及资产接收小组,全面对全县各乡镇及单位实施的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梳理与调研。对已建设并正常运行的项目,县水务有限公司需尽快接管运维并进行资产登记;对损坏的设施,需指导原业主进行修复后再接管;未验收的项目则需尽快组织清查验收,完成后续的运营管理;在建项目则由原业主继续负责推进,县水务有限公司派人参与监督与实施,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管理。

(四)实行财政补贴。县财政每年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这些资金将覆盖运行电费、人工费用、药剂费用及设施维护费用等。县生态环境局需与县财政局协作,研究制定专项资金补助方案,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与管理上能够实现保本微利。

(五)探索排污收费。遵循《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发改委及财政局研究农村污水排放管理与收费办法,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由排水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全部上缴县财政,实现专款专用,用于设施建设、运营及污泥处理的资金保障。

(六)加强管理监督。县生态环境局将制定运营管理监督办法,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负责日常巡查与运维公司的监督,制定服务标准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并据考核结果拨付运营费用;同时需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设施的正常工作,力求实现“污水进,清水出”的目标,并探索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效率。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改革推进小组,统筹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改革工作,针对当前管理滞后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已建设施的资产整合与管理。

(二)加强协调工作。县生态环境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需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提升常态化巡查与监督考核的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运营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中,实行专款专用,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手段,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9篇

 一、整改目标

为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依据“一站一策”的整治理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强化管理与运营,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最大化。

 二、整改范围

我镇范围内已建成的1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

1.强化设施检修维护。对于损坏严重且无法正常运转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时由镇物业办告知承建单位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针对运行效果不佳的老化菌种,及时联系承建或专业管护单位进行更换与更新。

2.科学实施因地制宜的建设方案。针对管网不完整或破损严重的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具体情况接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对可修复的设施进行必要的修复,完善配套管网,全面进行污水管网的疏通和维修,以提高农村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效率。

3.落实专业技术支持。按照“专业的人负责专业的事”的原则,镇政府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维护与管理,并负责对村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专业化管理和规范操作。镇上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第三方的维护行为进行季度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管护经费。

4.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各污水处理设施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开展日常运维,以确保设施高效运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改经费的落实,镇财政部门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整改步骤

20xx年4月8日至16日为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4月17日至30日为整改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为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进行整改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意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打赢碧水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村及相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严谨的态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发挥实效。

2.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3.落实资金保障。在县财政的支持下,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充,专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治工作。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至年底,我县农村污水处理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全县农村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农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环境生态状况明显提升。

1.完成20个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村、1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开展100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示范整治项目,争取获得国家生态县考核认证。

2.建设20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8个卫生厕所示范村,全县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及70%以上。

3.新建1个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建立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基本落实全县2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项目。

4.逐步建成25个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年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水治理,养殖场污水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5.建成12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和处理网络,确保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达100%。

6.建设6个工业污水治理示范项目,重点在污染源较重的地方,完善相关设施。

7.建设1个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区,推广有机农业与绿色种植,年内新增10万亩有机农田,减轻农业化学品的使用。

8.累计建设清水河道150公里,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新增清水河道40公里,确保河沟池塘水面面积不低于现有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污水源保护。

1.修订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2.完善污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及应急预案,规范污水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开展农村污水源周边污染源调研与评估,监测水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实施饮用水源周边植被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水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全面完成合格饮用水源的创建工作,严格保护饮用水源,设置标识,明确责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确保全县20万人口饮用水的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7.严格控制饮用水源新增污染源,强化监督管理,禁止危害水资源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开展农村工业污染治理。采取重点监管、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农村企业集中处理污水,推进示范工程的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养殖场,优化养殖布局,新建规模化养殖场遵循相关政策,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解决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污水处理问题,完善相关设施。(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1.整治污水处理网络,农村集镇完成污水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入管。(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治理示范项目,力争达到所有村庄的污水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全面开展卫生厕所改建工作,争取达到100%普及率。(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六)防治农村生产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建设示范基地,开展土壤污染监测。(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七)推进小流域和河沟池塘污染治理。清理污染源,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建立河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八)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强化生态县建设的政策,推动示范村的创建,做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

(二)完善规划,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项目落实,吸引多方资源参与。(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宣传部)

(五)实施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工作成果,表彰优秀单位与个人。(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1篇

为推动有效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某某区20xx年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区环办〔20xx〕2号)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因地制宜、务实高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的原则,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污染水体区域、乡镇中心村、城乡结合部及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农村污水。坚持“全覆盖、就近治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污水处理模式,确保60%自然村、常住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无随意排放现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治理村庄名称

绿水村

(二)治理村庄基本情况

绿水村下辖自然村6个,户籍人口1500人(以公安部门数据为准),常住人口600人(以最新人口普查或疫情防控数据为准),总户数400户(以最新人口普查或疫情防控数据为准),常住户数320户(以最新人口普查或疫情防控数据为准)。

(三)治理内容

根据60%自然村和其中60%常住户的污水治理要求,计划新增治理1个自然村,处理120户生活污水,预计投入资金约8万元,务求在12月底前完成治理。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设立村级农村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由生态环境、乡镇建设、农村振兴等部门组成,共同推进污水治理工作。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村民参与污水治理,倡导自筹部分资金与劳动力,积极参与治理工程。

(三)建立农村污水处理及管理机制。制定村级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资金运作及队伍建设,确保治理工作规范化、可持续运行。

(四)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污水治理进展及设施运行进行检查和调度,将治理情况纳入村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群众反馈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热点问题进行实地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对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受益主体的认识,增强参与治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动员广大村民参与污水治理,制定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污水随意排放的问题。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依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布局,重点关注关键区域,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创新治理模式,落实地方责任,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弥补生态环境短板,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及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长期运行”的原则,通过新建和提升现有设施,优先对乡镇政府及街道办驻地村庄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计划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的雨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与升级;到20xx年6月底,完成沿河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涵盖10个乡镇;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导。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并逐年实施。将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有机结合,优先考虑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并具备处理条件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要与供水、道路、水系连通及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协调推进,确保全面治理,避免重复施工。

(二)全面掌握现状。开展乡镇生活污水现状的详细调查,依据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及周边水体状况,将乡镇分为新建设施类、提升改造类、正常运行类,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建立各类台账进行管理。

(三)科学安排实施方案。重点关注新建与提升改造的乡镇,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分类,以及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与责任,细化保障措施,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快建设新设施。针对尚无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依据人口、经济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务必在20xx年12月底前启动建设,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试运行,确保设施稳定达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区域延伸,优先选择纳管处理。

(五)提升现存设施。对已有设施但运行不畅的乡镇,要准确识别问题,分类开展整改。提升管网覆盖、扩建设施、调整处理工艺,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处理合格。对于设备老化、管网堵塞的问题,应及时检测与维护,保持设施良好运行。

(六)严控工程质量。依照相关规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须遵循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要求,确保通过招标选定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同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七)加强运营维护。推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专业化运维,采用市场化模式,选用专业公司负责污水治理。引入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与保障措施,将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

(二)确保政策支持。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优化项目审批,提高效率。探索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四)鼓励群众参与。保障群众在污水治理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村民积极性,引导其参与规划和管理,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治理效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畴,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督导,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扬,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目标得以有效落实,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不切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的问题。在编制农村污水处理规划时,各县(市、区)需严格符合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务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工作,防止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追求。

(二)整治治理责任不清、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依据村庄特性、人口密度及污水产生情况,合理选定处理工艺,以避免农村污水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有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为主要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政府为具体实施单位。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得以圆满完成。

(三)整治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省农业农村厅将负责定期抽查项目情况,若发现优亲厚友、损害群众利益或贪污挪用资金等行为,相关信息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地区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整治管护与运维长期机制不完善,设施闲置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在20xx年内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运维制度,明确设施产权和运维责任单位,同时确定资金来源,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不被闲置。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并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应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县(市、区)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需对所辖县(市、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确保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实施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同时整合每季度的分析与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应认真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厅局需汇总年度问题线索并于同日反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合作。各地应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流和湖泊管理,建立协调机制,确保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项目质量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应主抓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需明确职责,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农村污水治理规划与实施方案,并跟踪工作进展。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监控,各地需每月按时上报项目进度与投资完成情况,要加强对滞后项目的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闽政通”上设立举报平台,民众对问题线索的举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核实与处理。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聚焦改善农村污水处理环境,结合《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三农”领域短板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全面实施,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的环境支持。

(二)基本原则。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属地主责、社会共治,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分类治理、同步建设”的原则,实施污水的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全面推进农村污水处理与乡村厕所革命的结合。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密集、集中居住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严重区域、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区农村污水处理的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和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xx年底,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0%,建设设施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产生初步农村污水治理的长效运维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基本完成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并建立农村污水治理的评估体系。

到20xx年,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重点建设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示范带及中心村的污水治理设施。

到20xx年,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人口规模大、相对集中的自然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

到20xx年,全区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污水治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xx年,各镇需新增完成多项自然村的污水治理任务,例如埔前镇需完成58个自然村的治理,源南镇需完成12个,源西街道需完成18个,而东埔街道需确保1个自然村在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期末治理率达到各自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污水治理的模式和目标任务,细化各自然村的工作任务,提出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制定县域的专项规划。专项规划需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相结合,确保项目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配合单位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二)策划项目清单。制定农村污水治理的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的治理台账,策划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管理。下年度的项目清单应于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结合市下达的年度计划,先从重点区域入手,再逐步向一般区域推进,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点位由镇(街道)选址并报送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配合单位包括区农业农村局等)

(三)实施精准治理。根据人口规模、聚集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力求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选择经济适用且易于维护的处理工艺,同时推动户内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确保污水能够有效收集,并积极推动污水的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现有设施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和提高处理效果为目标,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关注居住密集、人口集中的村庄的管网覆盖率和接户率,修复或重建损坏的设施与管网。(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落实相关的审批制度,建立快审快批的绿色通道,简化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的管控,确保设计、材料、施工和验收达到标准,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的农村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制定长效维护管理方案,落实区级的奖补资金,建立运维考核办法,定期评估治理效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的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牵头)

(七)推行社会共治。增强基层协管力量,将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纳入综合执法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并借助当地代表和组织的力量,推动项目的落地和监督。(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建立农村污水治理的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管理和问题督办,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等纳入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投、建、管、运”等任务,结合乡村振兴的建设项目协同推进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依法依规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资产整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通过多渠道争取建设和运维的资金保障,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中央补助资金等,确保项目资本金的注入。(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及各镇街道)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负责不同的协调与管理工作,确保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保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三)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用地保障,探索将治理产生的污染物削减量纳入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及市生态环境局)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日常检查和评估机制,对治理成效进行监督,并将结果纳入各级考核。(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

(五)注重宣传引导。发挥各类媒体和组织的作用,加强群众对污水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农村环境保护政策,通过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重点解决我省当前面临的主要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农村清洁水源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推动农村水环境的全面改善,助力乡村振兴。

 二、重点实施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择标准

1. 必须拥有一定基础的农村环境整治经验,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并能够在短期内(1~2年)取得实质性结果。

2. 具备相似环境污水问题的村庄,通过集成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的建设,可以实现区域内多村庄的共同受益。

3. 示范区应集中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所服务的居民人数应达到2万人以上。

4. 优先选择配合重大政策和工程的区域,包括生态移民、乡村建设试点和灾后重建安置区。

5. 支持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的区域,确保配套资金有保障,并落实责任单位和管理措施,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那些农村污水处理任务重、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为我省的污水处理示范区,特别是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区域。

 三、实施重点、目标与示范成效

(一)实施重点

针对农村污水治理的突出问题,确定我省实施重点是“污水治理示范工程”,主要包括: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水源保护”工程;以集中处理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环境清理”工程;以及以减少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为目标的“田园保护”工程。

(二)目标任务

1.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通过“水源保护”工程,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划定,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排除保护区内的任何污水排放口,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 农村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环境清理”工程,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及垃圾收集设施,确保示范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的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田园保护”工程,确保示范区村庄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地方政府的规范要求,实现人畜分离、集中养殖和有效的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

(三)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推进,将有效解决示范区内的环境问题,并将获得以下成效:

一是形成完善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推动相关政策的实施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建立长效的环境治理机制。

二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将带动地方财政与社会资金的积极参与,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适合农村的环保技术与管理方法,以示范工程为平台,促进低成本高效能的污水处理技术在农村的应用。

 四、资金筹措

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共计7亿元,分三年实现,其中省级资金3亿元,市县配套资金2亿元,其余由社会资本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为确保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与推进,设立专门的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1. 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要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部门要配合落实资金与项目的实施,形成合力。

(二) 措施保障

1. 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

2. 健全管理队伍,强化实施责任。

3. 科学规划,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有效执行。

4. 加强监管与考核,确保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提高公众参与,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到实处。

农村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第16篇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实现8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覆盖率达到100%,保障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率,争取达到50%以上;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维护其正常运行率保持在85%以上。加强全镇黑臭水体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全面排查,迅速整改。截止20xx年4月15日,完成全镇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处理现状调查,详细掌握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情况,建立健全设施运营与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2.因地制宜,灵活治理。根据排查结果,实践中鼓励就地消纳利用,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强调就近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推动农村改厕工作,将厕所产生的粪污进行资源化处理,优先使用分散治理模式,在农户家庭或邻近自然环境中进行处理和利用。

3.源头治理,分类处理。巩固农村厕所革命的成果,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厕所粪污应及时还田,推进资源化利用。整合农田建设与污水治理,统一规划与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4.提升改造,保障运行。遵循“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完善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大对进水不足设施的管网建设,扩大污水采集范围,确保设施高效运转。维修损坏的设备与管网,更新老旧设施,提升不达标的排放标准。20xx年内完成阳光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

5.统筹推进,分层实施。依托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统筹推进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确保全镇农村污水的乱排乱放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力争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点面结合,消除黑臭水体。结合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排查与整改农村黑臭水体,确保整治后村民对水体的满意度高水体无异味、颜色正常、无污水直排、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且水质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结构保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政府镇长为组长,生态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镇经济发展办、文化中心、农业中心、建设所、生态中心及水利站的负责人,以及各村支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需加强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将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优先事项,镇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项目落地、资金合理使用及维护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三)资金保障。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水污染治理资金的合理和有效使用,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的财政投入。

(四)宣传工作加强。增强污水治理的宣传与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援农村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乡村污水治理行动计划(通用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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