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看似无关,但在基层交警队伍的调研中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目前,许多交通协管员因晋升机会稀少,工资水平低,面临经济压力,导致部分人工作态度消极,甚至出现腐败问题。德兴市通过实施“从优待警”政策,改变了依靠罚没款的经济模式,全面保障交警队伍的经费,提高了工资和津贴,强化了管理措施,确保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议在更大范围推广该政策,通过立法保障经费、逐年提高薪酬标准,并关注警务人员的身心健康,以消除“趋利执法”隐患,促进其专注于维护交通安全和服务社会。
“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看似是两个不相干的概念。然而,经过对当前一些基层交警大(中)队的实地调查后,笔者意识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诸多相辅相成的联系。为了探讨这一命题的合理性, 不妨从这支队伍的现状入手,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一、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
受限于多方面因素以及严格的晋升考核制度,许多交通协管员转为正式员工和民警的机会微乎其微。这些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对等。大多数协管员的月工资在800至1000元之间,面对家庭开支,他们倍感压力,尤其是对有老有小的家庭而言,微薄的收入几乎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协管员的工作态度逐渐消极,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态敷衍了事,甚至有人因为私利而铤而走险,出现了“吃、拿、卡、要”的现象,从而严重损害了队伍的形象。那么,如何有效管理这一队伍,使其实现规范执法、服务民众呢?我认为可以从“从优待警”入手。
三、德兴“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启发
德兴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从优待警”政策,改变了过去交通协管员工资依赖罚没款返还的局面。现在德兴大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所有民警和协管员的工资及津贴完全由市财政支付,且每位员工还可享受年均30000元的公用经费支持。市财政还为德兴大队的协管员提供年均10000元的公用经费,并为他们缴纳医保和社保。
在德兴市财政的支持下,德兴大队加强了队伍纪律和管理,首先禁止将罚没与经济利益挂钩,各科室、所和中队都不得设定罚没目标。将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理和“五小”车辆的管理列为各中队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行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模式,确保一线执勤人员不持有罚款票据,路面执勤民警仅负责收集违法信息,所有违法行为的处理由内勤录入信息系统并作出处罚决定,所有罚款款项上交市财政,彻底消除民警“趋利执法”的隐患。这一系列措施为队伍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使他们的工作重心从过去的重罚轻教转向重教轻罚。
四、推广“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几点建议
经过近三年的实践,德兴市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经费保障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希望国家的决策层能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立法层面确立地方财政保障公安交管工作的经费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在当前高通货膨胀的趋势下,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为逐步提升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薪酬福利及工作条件创造条件。
(3)切实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享有合理的休假权利,定期进行体检,并对患病的工勤人员提供适当的救助。对其子女入托、入学或配偶再就业等问题,给予多方面的支持,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公安交警部门“趋利执法”的隐患,使警务人员更加专注于维护交通安全和畅通,服务于人民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