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发展现状及建设策略调研报告

111天前

我市重视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和分类指导,推动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主要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发展昌城、枳沟和皇华等三个中心及七个重点镇;注重编制规划,确保小城镇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因地制宜,结合乡镇特点探索发展路径;制定政策,鼓励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强化管理,提升小城镇的整体形象与环境。然而,建设中仍面临认识差距、规划滞后、政策落实不到位和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完善政策保障,扩大投融资渠道,优化管理环境,以推动小城镇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和整体推进等措施,努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提升小城镇的内涵和品位,塑造其独特特色,加快构筑新型农村城镇体系的步伐。

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小城镇建设的工作力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调整我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推动小城镇建设,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了小城镇建设的整体框架,重点突出三个中心(昌城、枳沟、皇华),发展七个重点镇(吕标、贾悦、石桥子、朱解、相州、百尺河、辛兴),以此推动全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市里成立了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吸纳建委、土地、民政、公安、计委、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参与,具体负责小城镇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将小城镇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林家村镇通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进一步统一了全镇的认识,增强了对小城镇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昌城镇选树了“十大典型”,形成了全镇人人关注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 注重编制规划,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经营和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当前和长远。这个问题逐渐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各乡镇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启动新一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建立规划设计的统一评审制度。昌城镇邀请省市相关专家,经过实地调研,制定了“沿河拓展、顺路延伸、依托优势、重建五区”的小城镇规划,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枳沟、昌城、皇华、相州等乡镇成立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实施“一书两证”制度,使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日趋规范。

(三) 因地制宜,开辟小城镇建设的新路径。各乡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总体思路,结合本镇特点,积极探索,展现各自的特色。突出体现在“四个结合”上:一是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发展相结合。昌城镇以乡镇企业为起点,推动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形成得利斯食品加工区、道口重工业区,既节约土地资源,又便于污染治理。二是小城镇建设与市场发展相结合。枳沟、相州两乡镇利用交通便利的优势,依靠市场的辐射和吸纳能力,推动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三是小城镇建设与外向型经济相结合。林家村镇开发了超过200亩的外商投资工业园区,吸引外资建立了两处工艺品龙头企业,年产值达到5200万元,带动周边三产开发区的建设。四是小城镇建设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相结合。昌城镇聚集了60多家民办和个体私营企业,转移了1.5万名农村劳动力,经济总收入占全镇70%以上,进一步壮大了小城镇建设的规模,推动了全镇经济增长。

(四) 制定政策,促进小城镇建设上规模。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鼓励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的优惠政策,加速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相州镇为进镇经商的农民免除了镇政府的统筹费用和村提留;对新开的工商项目,镇里给予优待。这些政策激发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积极性,推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

(五) 强化管理,营造小城镇发展的良好环境。小城镇的管理得以加强。在“三个中心镇”的管理中主要展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小城镇管理初步走向规范化;二是加强建设管理。本着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管理程序,从土地审批到建筑和装潢实行“一条龙”管理,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小城镇。三是加强环境治理。枳沟镇成立了环卫所,负责镇区环境卫生,先后投资60余万元,购置垃圾清理设备,增设生活垃圾箱,提升了镇区的环境卫生,各地还加大了小城镇的治安管理力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各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方面虽有成绩和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 认识上的差距。一些地方未能将小城镇建设放到应有的战略高度,部分干部群众对于小城镇建设在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性理解不足。有些乡镇因缺乏资金而对小城镇建设持畏难态度,缺乏发展新思路,造成了工作被动。个别乡镇因闭门造车,未能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还有少数地方存在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缺乏长远眼光,制约了小城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二) 规划滞后。调查显示,全市20个乡镇中,完成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仅11处,约占55%;通过评审的只有5处,占25%;经过乡镇人代会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只有1处,占5%;全市20个乡镇均未编制详细规划。从中可以看出,规划不健全的情况突出,9个乡镇尚未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个别乡镇只是口头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无章可循、无序发展。大多数乡镇的总体规划缺乏连续性和权威性,未经乡镇人代会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的规划不具法律效力,造成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缺乏详细规划,导致小城镇建设布局不规范、特色不突出、基础设施不配套。

(三) 政策落实不到位。尽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些关于小城镇建设的优惠政策,例如户籍、土地使用和各种收费,但落实情况不理想。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约小城镇发展。乡镇和村办企业招聘的技术人才及进镇经商的农民,户籍管理混乱,导致许多人找不到合适的落户地,甚至有人因户籍问题而放弃投资。二是征用土地手续繁繁琐琐,时间长,费用高。基层反映,征用一块土地从申请到批复需要约半年,且费用高达35000元左右,令投资者和进镇农民却步。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随着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迅速增加,社会保障制度如住房、教育和社会保险等未能同步完善,使得农民进镇后心存顾虑。

(四) 融资渠道不畅。主要体现为:⑴市乡财政实施分税制政策,乡镇财政普遍紧张,小城镇建设资金难以列入预算。⑵银行对小城镇建设的贷款较少。⑶通过小城镇建设工程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鲜有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⑷小城镇建设的经营程度低,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投资较少,外资利用力度不够。这些因素导致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限制了发展。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各级领导将小城镇建设和经营视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切实重视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落实。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小城镇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小城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路径,能够促进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聚集,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并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逐渐成熟,需抓紧实施城镇化战略。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超前、机遇和发展意识,将城镇化战略放到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其作为任期责任目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合力推动发展。

(二) 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应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管理,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一是小城镇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规模,保障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二是小城镇建设要结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改革城镇用地制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避免土地闲置,妥善解决建设用地问题。三是总体规划要与详细规划相结合,针对工业园区、住宅小区、主要街区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制定详细规划,确保高标准配套建设,提高规模效益和聚集效应。市政府要加强对规划编制的领导和监督,成立专门班子统一调度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以保证规划的统一协调和特色突出,同时完善评审、审查和审批制度,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

(三) 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小城镇的户籍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户籍管理办法,设立居民委员会管理小城镇人口,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二是简化土地征用手续,降低收费标准,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险等问题,增强小城镇的凝聚力。

(四) 扩大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拓展小城镇建设资金渠道。要改革建设方式,鼓励各乡镇组建综合开发公司,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同时保障政策的落实,定期评估建设效果,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和透明。

(五) 加强管理,优化发展环境。要建立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建筑市场和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要优化小城镇内部环境,防止“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注重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管理,提升小城镇的整体形象和文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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