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评估实施计划(通用12篇)

432个月前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提升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方案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强化劳动纪律与医德医风。考核内容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群众满意度,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评与定期考核结合,确保透明度与公正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鼓励优劳优酬。方案强调公益办院原则,力求促进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考核结果将用于干部职工的奖惩和绩效工资的发放,确保卫生院在服务质量与效率上持续提升。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以实现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展开,同时加强劳动纪律及医德医风的管理,力求促进我院的发展。

本方案坚持公益办院原则,考核内容与社会效益紧密关联,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法,通过综合评价与合理量化,重点关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鼓励职工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将自我评估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确保随时接受上级的监督与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实施优劳优酬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医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下列岗位进行考核:公共卫生岗、医疗岗、管理岗、护理岗、医技岗。

职工需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撰写工作汇报上月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依据方案进行自评分。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自评结果与考核标准对照,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将用于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涵盖各职务补贴、保留津贴、误餐补贴和交通费的70%部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考虑到不同岗位的风险、责任和兼职等因素(暂定人均不超过416元,不足时按实际金额计算)。主要依据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分,其中先提取200元作为当月优秀人员奖励金,再按医生值班、通讯补贴、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补贴等进行加奖惩计算,获得的剩余部分乘以考核得分比,再乘以岗位系数,即为当月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德、勤、绩、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否决性指标。

⑴ 德、勤、绩考核涉及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情况和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⑵ 服务数量指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及住院诊疗人次、疫苗接种人次等。

⑶ 服务质量包括各岗位专业质量合格率,如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等。

⑷ 群众满意度通过听取群众意见,对每位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

⑸ 否决性指标为医疗纠纷、差错事故或医德医风败坏等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将无绩效工资。

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采取百分制标准:德、勤指标占35%、服务质量指标占4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20%。考核中每扣一分即扣除个人绩效工资数量的1%。

德、勤考核标准与方法(25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分)

⑴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发现与病人争吵扣1分。

⑵ 收受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 私自收费、出售药品或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对于计生手术和证明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承担法律责任。

⑷ 规范医保、新农合的操作,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2、考勤(15分)

⑴ 严格值班制度,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缺勤一天扣工资;满勤加分。

⑵ 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将依据实际情况扣分。

3、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方法(35分)

1、基本医疗质量考核包括门诊、住院工作情况等。

2、护理质量考核关注护理文书书写、交接班制度等。

3、妇幼保健考核涉及母婴保健法及各项公共卫生制度的执行。

4、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考核关注法律法规的落实与儿童免疫接种率等。

5、检验等相关科室的质量考核,包括登记本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群众满意度考核包括设置意见箱与定期调查群众满意度。

否决性指标考核针对医疗纠纷与事故,直接责任人将无内部绩效工资。

责任扣除项目包括无证行医、处理不当导致的责任等。

本绩效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经院委会讨论后执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于20xx年启动本方案的试行。

每个职工的绩效考核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方案中的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自行填写绩效考核分值计算表,并由本人签字,报办公室核实汇总,考核结果将于每月5日前告知各职工,并进行公示。

每月的绩效工资发放需附有考核情况表及相关文件资料,作为记账依据。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制定我镇卫生院围绕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建立按岗取酬、与绩效挂钩的分配机制。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同时参考各个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及社会效益等因素,设计岗位分配系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划分核算单位,推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的分离,确保向“公共卫生服务专干和临床一线人员”倾斜,同时对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给予适当照顾,激励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这样的机制提升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院的内部活力,推动医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 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2. 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量重、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

3. 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酬、绩效挂钩”的原则;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 坚持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以工作数量和质量为主的原则;

6. 坚持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本院在编工作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本院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结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包括在编工作人员现享受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地方岗位津贴、物价补贴、知老补贴及特殊岗位保留的相关津贴,全年绩效工资总量将包含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考核项目

绩效工资的发放将依据考核结果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岗位职责,设立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两个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则重点反映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包括服务数量、质量、行为、医德医风及收支结余等方面的完成情况。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每月进行考核,半年汇总发放,主要依据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来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全部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根据我院工作性质,将职工岗位划分为公共卫生、临床、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及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单元。

2、岗位考核内容。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对每个考核单元的服务数量、质量、行为、医德医风及收支结余等指标进行任务核定,实行百分制考核,核定任务时确保公共卫生及医疗工作量增长。医疗收入与绩效考核原则上不挂钩核算,但可作为辅助参考指标。

① 服务数量:主要考核公共卫生工作量、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数、病房出院次数、手术台次、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等。

② 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公共卫生相关资料、医疗文书合格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及整体护理等指标。

③ 服务行为:主要考核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技术操作规范性及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④ 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医患关系及便民措施的落实等。

⑤ 收支结余:通过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进行评价。

(三)岗位系数

1. 临床(门诊)岗位系数:1.2

2. 公共卫生岗位系数:1.0

3. 护理岗位系数:1.0

4. 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岗位系数:0.95

5. 行政后勤(收费)岗位系数:0.85

6. 管理岗位系数:1.3

7. 中级职称人员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09

8. 初级职称人员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06

9. 无执业资格人员岗位系数减少0.08

10. 院务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

11. 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原则上只累加一次)

岗位系数的设置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四)考核结果确定

1. 工作人员考核得分系数将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得分系数=考核得分/100×岗位系数。

2. 若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经核实后,将按岗位系数的50%确定岗位系数。

(1)违反政策法规,被上级通报处罚;

(2)因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被调查核实的;

(3)私自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医疗活动等经核实的;

(4)违反医保政策等行为;

(5)因玩忽职守导致医疗差错或事故;

(6)未及时报告重大事件;

(7)私自收取现金不入账;

(8)对损害本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罚;

(9)不服从工作安排,未完成岗位职责等。

(五)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工资统发中心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将通过《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半年汇总发放。

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个人考核得分系数之和×职工个人考核得分系数

值班费将在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提取,每班次10元。

(3)生病、事假及旷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工作人员因病或事假未到岗的,扣留的绩效工资将分配给其他同岗位的工作人员。

旷工的定义为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缺勤,旷工半日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超过规定旷工天数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事假和病假需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连续事假超过三天需卫生局批准。

事假超过一定天数将影响奖励绩效工资的发放。病假期间,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

(五)对于非工作急需的进修申请,进修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单位安排的人员可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六)婚假、丧假等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因工作需要抽调至上级部门的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后发放。

(八)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的,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减工资待遇。

(九)见习期工作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按比例扣除。

(十)工作人员不胜任岗位工作可经院务会研究后调整岗位,岗位系数随之变动;如仍不胜任,将按规定办理待岗。

(十一)为确保每月不少于6天的休息日,补偿措施将适用于绩效工资考核。

(十二)连续病假或事假超过一定天数的,期间法定节假日不予核减,工资扣发将按规定执行。

(十三)年度考核低于60分的人员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十四)对于违反卫生院管理规定的情况,将在绩效考核中执行相应处罚。

院务会将持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以确保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与严肃性,充分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我镇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县的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转变以经济收入为主的分配模式,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四个机制”。实施乡镇卫生院的首诊责任制;建立岗位竞争机制,保障人员流动性;推行奖惩分明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注重经济效益转向重视社会效益;由按人数为主的补助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的补助转变;由患者被动就医转为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于社区;由单一部门评价转向多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评价;由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模式。

(三)达成“一个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利、且费用合理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将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杜绝将绩效工资直接与医疗收入相连接,以促进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乡镇卫生院接受县卫生局的考核,同时也需独立开展对职工的考核,确保同一层级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综合考核,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效率的考核,同时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上涨,促进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将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及职工个人收入相结合,确保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使职工收入与其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相挂钩,合理区分收入层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卫生及村卫生室管理等,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及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关注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率及质量、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免疫规划实施、传染病防控工作、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及卫生监督等。

 五、考核体系

1、县卫生局将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卫生院的统筹考核与管理。各卫生院由院务会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依据县卫生局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的职工考核工作,依据岗位性质设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与服务量。

 六、考核方式

1、资料查阅。包括审阅财务报表、统计数据、病历、处方、诊疗记录及其它相关文件;

2、现场检查。检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及工作纪律等;

3、群众走访。对接受服务的居民进行满意度评估;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一部分职工与患者进行意见征集。

 七、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按照100分制进行,依据得分高低分为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合格,65—75分为基本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从政府的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财政局将70%的绩效工资按月拨发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进行考核发放,剩余30%将依据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三)考核结果将用于干部职工奖惩。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将从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职工,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将扣减班子成员的职务补助50%,不合格单位则扣减全年职务补助。

(四)考核结果同样用于领导干部的任免。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班子成员在提拔时享有优先权,而不合格单位的院长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4

xx乡镇卫生院20xx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旨在有效推进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合理利用财政支持资金,强化基本药物管理和考核机制,同时优化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流程,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及我院相关规定,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原则

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强调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确保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乡镇卫生院的体制性质与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并合理量化。重视质量与效率并重,主要通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财政补助及卫生院人员收入的重要依据,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镇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聘用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依据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及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为《xx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和《xx乡镇卫生院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原则,在保证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分配层次,提升各卫生院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卫生院将根据《xx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季度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时邀请财政所参与。日常检查和季度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15%,年终考核得分占60%。各卫生院每季度需进行自评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各类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工作。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以了解具体情况。

4、走访、电话调查:对每个卫生院的至少10名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和电话调查,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评估。

5、应掌握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据,走访管理对象5至10人。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镇卫生院将参考县里制定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明确工作内容、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方式,卫生院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与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卫生院收入主要由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和基本药物财政补助等构成。基本药物补助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惩措施

1、根据卫生院全年的基本药物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前列的卫生院将被评为“xx乡镇基药实施与一体化管理先进集体”,依次奖励xx元、xx元。

2、年终选出一名基本药物实施与一体化管理的先进个人,奖励xx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者按xx元/天扣罚,全年累计超过两次的扣100元,包括两次。

4、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0元。

5、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若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xx元/次;若在室内发现,则全体人员均扣xx元/次。相关卫生院不得评为优秀集体;若一年内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将解除当事人聘用合同,清出乡镇医生队伍。

6、恶意竞争、互相损害集体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xx元。

7、卫生院负责人若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与他人共同违规,将严肃处理,甚至撤销其负责人职务,该卫生院不得评为优秀集体。

8、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私自收费者,发现一次将扣除当事人和负责人各xx元,相关卫生院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内违规收费三次的,将取消当事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所有处罚将从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将停发或扣发基本工资。

 七、加强收入分配与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

1、增强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政府投资购买服务,旨在恢复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全心服务于人民健康的卫技团队。坚持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百姓、管理工作及职工的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院应组织全体乡村医生深入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同时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能力,培养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用药习惯。

3、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与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鼓励群众对基层单位进行监督。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一、定义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是为有效评估乡镇卫生院在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表现,通过设定规范的考核指标,以促进卫生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实现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双重提升。

 二、指导思想

以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导,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针,构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充分激发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整合,提升农民群众的健康服务质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标准的原则

在全县范围内,考核内容与标准保持一致,确保考核方法统一,有助于公平公正。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真实反映卫生院的运营状况,确保各卫生院在同等发展条件下适用相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公开,增强公众监督。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能力提升并重的原则

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制度,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卫生服务环境。

 四、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四种机制。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岗位竞争用人机制,实施奖惩分明的薪酬机制,同时推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质量与效率相统一、协调的考核评价体系,以推动卫生院工作目标的实现,提升职工的工作满足感与集体荣誉感。

2、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心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综合公共卫生服务转变,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仅依赖部门评价转向多方位的社会评价,由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关注社会效益,由按人员人数资助转为按服务成果付费转变。

3、达到一个目的。以保护农民健康权益为中心,向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利、经济的公共卫生及基础医疗服务,切实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内容和功能,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框架,形成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二级指标的绩效考核方案,选取适宜的三级指标,制定简单易行的院内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个人绩效考核方面,强调服务内容、劳动强度和技术特性的不同,以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评估,引入标准服务量的概念,以核定个人服务量。

 五、基本情况

乐都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拥有丰富的地理特征,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辖有多个镇乡和行政村,总人口28.8万,其中农村人口23.9万。全县设有各类卫生机构438个,包括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服务网络。截至20xx年5月底,正式职工226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7人,乡镇卫生院拥有124张病床,每千人床位数为0.52,每千人卫技人员数为0.87。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依据方案要求,成立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二)制定考核细则

制定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指标及奖惩办法,并与年度工作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促进工作效能与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培训

为提升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举办绩效考核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卫生院院长及相关医务人员,详细讲解绩效考核的程序与方法,并征求意见,以完善考核方案。

(四)实行内部绩效管理

自20xx年10月起,实施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重点关注卫生服务质量与管理,积极强化合理用药、临床诊疗规范及疾病控制措施,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

(五)开展日常督导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七、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作用

1、绩效考核是人事安排的依据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清晰了解卫生院人员的工作表现与岗位适配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某些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明显高于当前职位的要求,可以考虑晋升;若有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未达标,则应考虑降职或调整;对于那些在新岗位中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进行横向调配,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长。

2、绩效考核是人员聘用和晋升的基础

绩效考核是评估人员能力的重要手段,而准确的评价是科学选人、用人的前提。通过考核,可以形成对员工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进而分析员工的岗位适配性,以实现人岗匹配,让每位员工都能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最大效能。

3、绩效考核为员工培训提供指导

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培训应有针对性,确保针对每位员工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准确了解员工的素质与能力是进行有效培训的前提。绩效考核不仅能够识别员工的优缺点,还为后续的培训需求分析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评估培训效果。

4、绩效考核是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管理必须确保劳动付出与收入的对应关系,而绩效考核是实现这一点的重要工具。通过准确评估工作表现,可以将员工的劳动成果与其薪酬挂钩,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从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绩效考核是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有助于促进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公平的考核机制可以让每位员工都能在同一标准下进行比较,激发其内在动力,进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设定明确的考核目标和标准,也能让员工感受到自身的成长与成就感。

6、绩效考核是促进个人发展的工具

绩效考核就像一面真实的镜子,能清晰地反映出员工的优缺点。通过反馈考核结果,员工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我改进,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和业绩。

 八、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种类

1、按时间划分

(1)定期考核。可以设定考核周期为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具体的考核时间应结合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2)不定期考核。这种考核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日常工作表现的记录,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二是针对员工职务晋升进行的考核,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

2、按考核内容分类

(1)特征导向型。此类考核主要关注员工的个人特质,如诚信、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技巧等,旨在评估员工的整体素养。

(2)行为导向型。考核重点放在员工的工作方式与表现,例如对待患者的态度和服务质量,关注的主要是工作行为过程。

(3)结果导向型。注重评估员工工作成果的数量与质量,如接待的患者数量、服务的满意度等,强调完成任务的效果。

3、按主观与客观划分

(1)客观考核方法。此方法针对可以量化的数据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指标和服务质量的直接评估。

(2)主观考核方法。由考核者依照设定标准对员工进行的主观评价,通常涉及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考量。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7

为有效提升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效率,特依据《xx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合理确定报酬,注重社会效益,降低经济效益的比重;

(二)公平公正原则。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强化成本费用管理,避免短期行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要理解并配合卫生局的考核,同时承担对职工的考核职责。同一层级应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二、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资料详见附件1;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资料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乡镇卫生院财务核算中心与业务管理中心,分别负责财务和业务的统一管理。卫生院的职工考核由院委会负责。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初设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及工作项目的标准服务量折算值。

3、会计核算中心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支出及结余等因素,确定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并每月对财政补助资金进行预拨,年终再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贴四部分构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和护士基本工资提高xx%的部分作为固定收入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则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扣除以下六项之后的结余:事业基金预留、修购基金计提、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及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后剩余可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如当月无法实现收支平衡,应按顺序调减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xx%(兼职人员另兼一职的最高绩效工资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考核卫生院,确定考核等级,经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卫生院院委会按月进行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后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以此为依据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记录、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对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及环境卫生的检查;

3、走访群众。包括了解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及患者及其家属的服务状况,调查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集意见。

(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位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x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通过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的行为按性质进行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分数在xx分以上为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为合格,xx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当年xx%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出职工基本工资的xx%;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xx%;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均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考核优秀的,对院长进行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采取百分制考核。分为4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为0.8、合格为1.0、良好为1.2,优秀为1.5。

3、将岗位系数与考核系数结合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x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x个人折算后工作量x个人考核系数

 六、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的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需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财务核算中心应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及费用支出的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乱挤乱摊费用,对发展基金的使用要有计划和监督。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应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及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四)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持续改进。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考核,是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村卫生室进行的评估。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对其内部员工的考核,由各自自行组织实施。

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绩效工资制度的全面要求,我国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关注每个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我们旨在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营机制,确保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且价格合理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确保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特性,努力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实事求是,确保考核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性,确保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加强内部管理与政府补助政策的完善,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质量及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抽查与群众反馈相结合,同时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根据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所承担的职能而定。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满意度评估。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数量和质量;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重点考核医疗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及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详见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附件)。对于国家已经明确的考核指标,按规定的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设定相应指标;难以由省级确定的指标,则由县级政府负责设定考核指标。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运营主体、机构规模、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等方面差异较大,考核应结合其具体职责及工作能力进行指标设置。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在县政府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统一考核。乡镇卫生院可受县级考核小组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会议,探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依据绩效考核所需的专业领域,邀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与考核工作,吸纳主管县医院(含中医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以及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采用千分制量化,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等级的绩效分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需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一次复核;若村卫生室有异议,可由县级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需在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与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及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挂钩,且作为机构表彰和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及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按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规定进行相应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单位。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应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结果,持续优化内部管理,转变运营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相关因素,如人才队伍、设备设施及财政补助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正常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需充分认知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对地(市)级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政策、内容与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以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需建立社会监督与民主评议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与透明。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及结果的科学运用。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激励公共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X月X日至X日,县卫生局组织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及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共同组成的X个绩效考核小组,对全县X个公共卫生单位和XX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了20xx年第一季度的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组依据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印发XX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X卫办〔20xx〕XX号)文件要求,采取资料查阅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人事及财务管理、院内建设与管理、群众评议与监督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体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已实现由重医疗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转变,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及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新公益性运行机制。

(一)基本医疗服务。

1、大多数单位能够为群众提供农村适宜的基本医疗技术服务,规范诊疗农村常见病及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适当处理与转诊。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技术规范,遵循无菌操作规程,增强医疗质量管理。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及污物,加强院内感染控制,成立院感组织,具备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2、病历及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认真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基本合规。门(急)诊人次、出入院人次、出诊人次及辅助检查总人次数较往年同期均有所增长;每次住院费用及门诊费用有所降低。

3、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70%。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均按《采购目录》和网上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共卫生服务。

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启动以来,各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执行单位高度重视,经过三年的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项目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提升。通过考核发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按新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安排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电子档案录入率及档案质量均有所提升;按新的管理标准进行重点人群管理,慢性病人管理率、规范化管理率和控制率呈增长趋势;重点人群体检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实施,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工作积极推进。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重点人群查体和定期随访等工作表现良好。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大多数单位对新农合政策宣传到位,补偿方案、报销流程、常用诊疗项目及药品价格、住院及门诊补偿信息均已在公示栏内公开。能够及时、准确上传住院与门诊信息,并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开展即时结报。

(四)乡村一体化管理。

通过积极实施卫生民生工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以推进,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工作环境与面貌得到改善,医疗服务设施与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已完成XX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XX个村卫生室已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能够协助县卫生局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并不定期督导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五)人事及财务管理。

未发现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单位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会计账簿设置齐全,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核算符合相关规定。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大多数单位的服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床单及物品清洁卫生。院容院貌整洁、安静,秩序良好。基本上能按要求制定各项制度及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公开身份上岗,随机调查20名病人及其家属填写满意率问卷,群众满意率均达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单位虽有医疗质量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及病案质量管理等组织,但流于形式,实际工作未做到位。二是制度不全及执行不严,缺乏有效监督,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药品使用不遵循《处方管理办法》,院感措施落实不到位,医疗废物处理不合规。

(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规范,少数单位只重视任务量完成,而忽略服务质量,居民健康档案缺乏动态管理使用,慢病管理及重性精神病管理不规范,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表面化。

(三)新农合管理。部分单位缺乏专门的新农合宣传栏,公示的就诊流程图内容未及时更新,未及时上报月报表,未能有效识别住院病人参合身份,患者出院后未及时结账补偿。

(四)人事及财务管理。部分单位收费员未能做到日清月结,收费款未及时存入银行,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五)群众评议与监督。部分单位虽然设有意见箱,但无开箱记录及双人签字,未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未开展满意度调查,缺乏病人及群众反馈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医德医风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落实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开展督查指导,规范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二)加强交流、学习与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应通过多种方式,增进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借鉴好的经验与做法,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督查与指导,协助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各乡镇卫生院应以此次绩效考核为动力,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认真整改,明确功能定位,切实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中枢作用,为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落实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确保卫生院各项职能的有效运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利用,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及当地卫生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增强乡镇卫生院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科学评价各卫生院的工作表现,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效率,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通过考核制度,优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高效的协作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依据各项考核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卫生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指导与评估。

(二)客观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的流程、资料和标准,所有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均纳入考核体系,确保考核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反映公共卫生服务的实际情况与进展。

(三)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通过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促进机构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考核资料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宣传教育、疫苗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与处理等。

(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涵盖儿童疫苗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患者复明、饮水安全监测等。

(三)项目组织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组织协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状况;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四)实施效果的评估。评估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及满意度。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及所属科室。

 五、考核程序与方法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方式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与信息化管理。

(三)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完成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评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优秀卫生院享有更多的经费支持。<>

(二)考核成绩连续三次名列前茅的卫生院,全年积分增加5分;反之则扣分;连续两个月末位的卫生院需接受警告,三个月末位的卫生院将受到通报批评。

(三)对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卫生院,负责人员将被问责;对违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绩效考核,是指由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的一系列考核措施。乡镇卫生院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则由其自主组织进行。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优化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主要依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维度,促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营模式,确保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安全、有效、便利、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考核标准,规范考核流程,确保考核过程真实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和政府支持政策,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成长。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结合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监督、定期检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考核方法。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及乡镇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奖惩,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实现奖优罚劣的目标。

 三、考核资料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职能确定具体考核资料。乡镇卫生院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则集中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完成数量与质量;基本医疗服务方面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医疗服务收入考核县财政设定的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考核资料及指标详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附件)。对于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依据其标准进行考核;国家尚未设定阶段性目标的,则依据湖南省卫生厅的指标;若国家和省均未设立指标的,依市卫生局的标准;若市卫生局也没有相关指标,则由县卫生局确定。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局组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张同志担任组长,李同志为副组长,王xx、赵xx、陈xx、刘x、林xx、周xx、黄xx、孙xx、马xx、朱xx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的统一考核,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确保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依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参与考核工作。县卫生局将建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专家库,专家库将从县卫生局、县农医办、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采用千分制量化,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四)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将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请求县级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需于次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上报至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和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和财政补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则按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应根据考核小组反馈的结果,不断改进内部管理,优化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要求,秉持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我镇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保障和改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提升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促进乡镇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范围及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乡镇卫生院的正式工作人员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四、编制核定

依据卫生部门下发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确认我院总编制为30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并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求进行岗位竞聘和分流。

 五、绩效考核分配

1、坚持按劳分配,优先考虑绩效,兼顾公平,向临床一线及技术风险较高的科室倾斜,重视技术、业绩与贡献,对关键岗位及优秀人才给予更多激励。

2、根据岗位专业级别设定目标与任务,依据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要素进行等级评定、工资和绩效的分配。

3、以单位的长远发展管理为目标,实行绩效考核的统筹与兼顾,采取院科两级考核模式。

4、整体工作目标与要求

(1)各科室工作量与总体目标。医院分为医疗与公共卫生两大块,医疗组日门诊接诊人次需达到30人以上,住院病人月收治需达到52人次以上,整体目标月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低于2.6万;公共卫生科月接种门诊收入应达到0.86万,健康档案工作每月需按20%的进度推进,年终评分不得低于86分。

(2)服务质量与效率指标。门诊及住院病历的合格率和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合格率需保持在100%,各科室工作按制度执行率需达到100%,医疗事故率为0,医疗纠纷率不高于0.1%,群众举报率不高于0.5%,群众满意度需达到98%。

5、工资与绩效考核发放方式

(1)基本工资核发(即人事档案工资)。基本工资与任务挂钩,医务组及公共卫生科由分管副院长及科室主任共同制定,将整体任务根据岗位重要性、技术水平、职称等进行细分,确保与相应职称、工资挂钩。基础工资设定为80%,任务完成后补发剩余20%;未完成则只发基础工资的80%。基本工资还与考勤挂钩,假期每月限制为六天,未按规定请假休息的,按月工资天数进行相应扣减。

(2)绩效工资核发(即每人9600元/年的绩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部分根据岗位重要性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相差50元(如医务人员300元、250元、200元等;护理人员200元、150元等),按月发放,并与问责、同事评价、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如违反制度,将按方案处罚。绩效工资效益部分与科室工作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挂钩。全院绩效工资按科室人员总数进行划分,医院依据服务质量与效率指标对科室进行评价,完成总任务,评分达到95分则发放100%的绩效,否则任务减少1000元,绩效下降20%;分数下降1分则对应绩效也下调1%。若科室总服务收入超过任务,则按超出收入的60%追加绩效。个人绩效工资由分管副院长及科室主任根据个人工作量、服务质量、效率及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分配。未完成任务的个人,则仅能领取基础工资的80%和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医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科室主任为成员。小组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并定期对各科室及个人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与评分,以确保绩效考核方案的有效实施。

《乡镇卫生院绩效评估实施计划(通用12篇)》.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