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村将完善调解机制,推动多元化调解组织建设,优化工作网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调解员的素质与技能,强化教育与培训,确保调解员掌握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调解工作需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注重调解程序的规范化与公正性。通过排查民间纠纷,及时发现潜在矛盾,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拓宽调解范围,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以及与社会组织的民事纠纷,提高社会信任度和调解成功率。构建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中心,保障全村居民安居乐业,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篇1
一、完善和加强我村人民调解机制,推动多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发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的结构。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合理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抵制仅占位子而不履职的倾向,建立健全村调解委员会,逐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与实施。
必须强化人民调解员的教育与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要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基本理论与知识。每年应组织1-2次的调解委员会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及工作技能,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适应新形势的需求。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及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道德,调解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同时不应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未进行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不可取的。我们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程序和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调解人员回避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跟踪反馈等制度,以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必须特别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内容及形式,确保调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具备法律效力,促进人民调解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信任度。各村调解委员会应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需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纪律,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跨地区和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机制。
三、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应在村两委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确保社会的稳定作为首要工作,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重视预防、协同作业的方针,全方位展开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科学掌握民间纠纷演变的规律,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潜在因素,提升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及控制力,加大预防力度,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与群体事件,从而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需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的领域,增强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除了继续加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赔偿等常见民间纠纷的处理外,还应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处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以及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尤其是那些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将可能激化的矛盾降至最低。我们应把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从法律角度引导当事人,劝导及解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针对那些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民间纠纷也要加强道德教育,确保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好我们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重要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目标的重要举措,确保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篇2
1、持续关注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项政策法规,掌握最新的时事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理论基础。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与分析制度。秉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注重“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特别注重“三排查”:即每周定期排查社区矛盾;特殊时期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排查;以及针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专项排查,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严格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定期向上级报送每月调解工作报表。
4、优化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向群众,是党和政府的窗口。调解员应以热情和积极的态度,为当事人解答疑惑、解决矛盾纠纷,耐心倾听当事人来访的诉求,厘清事情经过,做好接待记录,让来访者明确了解处理结果。
5、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事先进行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确保在全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认真倾听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6、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调解不仅是思想的工作,更是法律认知的提升。调解员在处理纠纷的应向当事双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实际案例进行法律宣传,使当事人不仅能化解矛盾,还能在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
7、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接待率、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100%,并确保没有因调解不当导致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提升调解能力,加强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篇3
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1. 建立信息录入制度(制作入驻单位名册),每个单位指定一名信息员(可为行政负责人或法务主管)。
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调解委员会的宗旨、功能及工作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案例进行说明,以此激励入驻单位的参与热情。
2. 根据动员情况,设计调研表,要求入驻单位填写具体纠纷情况,并表达参与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意愿。保持对入驻单位的关注与沟通,加深彼此了解。
3. 对调研表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确认调解委员会成员(在相关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托物业公司平台组建楼宇调解委员会)。
4. 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会议,进行信息互动与反馈,确定每期专题法律讲座,在反馈的进行法律宣传,提高单位的法律意识。
具体工作:
1. 目标:
识别、控制、疏导并化解各类商务矛盾和法律纠纷。随着楼宇内纠纷的增加,可能会影响楼宇的声誉,调解委员会致力于解决这些矛盾,通过调解手段实现“无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引用自《孙子兵法·谋功篇》)。律师委员的参与将有助于介绍诉讼的优势与劣势,培养企业的事前防范意识,优先考虑调解,以控制企业损失,维护楼宇声誉与品质。
2. 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尊重当事人合法诉求(调解会遵循合法自愿原则,调解委员会旨在疏导矛盾,而非限制或压制企业的诉讼权利。如遇必要的诉讼,律师委员将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企业合法解决问题)。
3. 日常工作:
(1) 召开联席会议:介绍楼宇内常见问题,如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及经济纠纷。在入驻单位中,高学历、高收入、高技能的“白领”普遍存在,针对他们常面临的借贷、婚姻、房产、保险等法律问题提供案例讲解。
(2) 利用信息登记表,每月通过邮件发送案例讲解,针对特定纠纷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和定期的法律法规通俗解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节假日,组织法律讲座。
(3) 开展调解委员会的宣传工作:结合楼宇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纠纷排查与汇总,制作调解宣传册,分发给各入驻单位,并在宣传册中详细说明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申请程序与要求。上面附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注明咨询热线及定期的物业坐班时间,并在大堂放置调解委员会的宣传材料。
(4) 借助街道调解委员会的律师平台,开展楼宇法律专家会诊与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