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解析(精选6篇)

381个月前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旨在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教学与科研质量。方案依据相关政策,明确了指导原则,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三部分,以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体系。基础绩效作为教职工的基本保障,岗位绩效则激励日常工作表现,业绩奖励则针对突出贡献。方案强调公开、公平的考核与分配机制,促进教职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确保教职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相符。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涵盖在编在岗教职工,方案的执行将通过教代会审议并经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透明性和公正性。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篇

为有效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结合上级指导意见及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1、按照“增强活力、优化配置、服务师生、推动发展”的方针,推进绩效工资分配的改革,强化岗位管理,理顺分配关系,提升薪酬结构,体现绩效导向,建立有效的校院两级分配管理机制,形成公平公正的岗位薪酬体系,促进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提高教学与科研质量,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绩效工资的组成及标准

2、我校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统称为岗位津贴。此次改革将建立岗位津贴与业绩奖励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岗位津贴相对稳定,每年学校将增加一定的投入,以提升业绩奖励的总量,并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机制。

(一)基础绩效

3、基础绩效用于支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薪酬,具备一定的保障性质,此前称为“在岗津贴”。基础绩效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岗位绩效

4、岗位绩效用于激励教职工积极承担日常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达到岗位的工作量要求,此部分原称为“业绩津贴”。学校将统一制定岗位绩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依据“职级津贴+职务津贴”标准执行,其中职务津贴为体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与待遇差异而设。

(三)业绩奖励

5、业绩奖励旨在奖励在学术成果、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以激励高水平的工作表现。

(四)其他津补贴

6、除绩效工资外,学校将依据上级规定发放其他政策性补贴,包括交通、误餐补贴等。

7、将取消原有200元的博士学位津贴,通过其它政策提高新引进博士的待遇。

(五)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依据

8、各类岗位津贴标准将参考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我校之前制定的实施标准,并对比省内外高校的绩效工资标准。

9、岗位津贴标准力求反映不同岗位的责任与特点,适度拉开收入差距,以增强激励效果,实现内部公平性。

 三、绩效工资的核拨与管理

(一)基础与岗位绩效的核拨

10、每年年初,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标准核算基础与岗位绩效的具体额度。年终将对各单位实际发放的总量进行结算。

11、年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按岗位绩效额度的10%上浮,而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则可能面临5%-10%的下浮,该部分所得将用于学校整体的绩效管理。

(二)业绩奖励的核拨

12、业绩奖励分为学院和校机关两部分,根据年度整体发展和财力状况,确定总额。

13、学院业绩奖励将根据完成教学任务、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定,同时鼓励各学院根据自筹经费参与奖励分配。

14、校机关业绩奖励则由学校控制总量,依据服务效率及对学校发展的支持情况进行分配。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基础绩效的发放

15、基础绩效将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16、基础绩效与年度考核挂钩,合格者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据完成情况调整发放比例。

(二)岗位绩效与业绩奖励的发放

18、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采用校、院两级分配机制,具体方案需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19、发放将依据教职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责任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20、各单位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分配方案的透明与公正。

21、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绩效考核及分配办法,以促进教学与科研发展。

22、校机关单位在分配时应注重团队协作,并向优秀人才倾斜,确保责任与成果相统一。

 五、其他事项说明

23、后续将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具体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将在岗位聘任时明确。

24、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及个人考核情况,发放管理工作补贴。

25、对于空缺职务的职务津贴将依据代管工作的情况进行调配。

26、退休人员将享受“生活补贴”,按照标准发放。

27、公积金的计算基数为各类岗位对应的基本工资与绩效之和。

28、本方案适用于学校的教职员工,相关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将参照执行。

29、最新的核拨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管理办法将停止执行。如上级政策调整,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篇

为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优化内部分配机制,有效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助力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及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以效率为优先、注重公平、公正、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各项考核工作需公平透明,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激发学校的活力。

(一)坚持责任、权利、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教职工的收入应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紧密相关。

(二)坚持突出一线、重视重点的原则。

分配机制应倾斜于实际工作一线的教职工、优秀人才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强化激励政策。

(三)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总体平衡的原则。

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学校的经济状况来确定,使教职工的薪酬与学校的发展、教育质量及办学效益相互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为: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以及待退休的教职工。

具体的绩效工资发放时间将依据市人事部门的正式通知。

 三、绩效工资的分类与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各部分占总绩效工资的50%。

 四、实施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根据学校现行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数依据学校的财务状况来确定,并需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教职工需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进行考核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样占总绩效工资的50%。主要内容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等,依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或承担额外任务的,应按《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进行补贴。

2、突出贡献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贡献显著的教职工,将根据学校的研究决定发放相应的奖励。

3、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经考核将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进行考核,中层干部则依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其他教职工依据《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及《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的各级荣誉将依政策给予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参与各类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教职工,将获得教育科研项目奖励,具体按《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发放。

6、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工作人员将依据《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发放班主任津贴。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发放相应的费用,执行学校现有规定。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次性奖励,将由学校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实施细则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部门进行备案,并正式执行。

学校将依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方案。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3篇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58号)、《xx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开府办发教[20xx]148号)及《xx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暂行)》(开教[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理念

本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契机,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收入分配体系。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着重支持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做出显著贡献的教职工,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使教职工更加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主动完成各项任务,以持续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与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未进行岗位绩效考核的教职员工将无法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全过程应保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强。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并体现等级差异。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的成立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公平分配,学校成立一支由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考核细则

(一)工作量考核细则

教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学科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参照县教育局的相关规定,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标准则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

(二)业绩考核细则

1、教师业务由教务处和教研处负责考核,具体细则另附。

2、后勤人员的业绩考核由后勤处进行,具体细则另附。

3、教职员工的业绩考核以20xx——20xx学年度的考核成绩为依据。

(三)考核程序

考核过程如下:

(1)单项测评:相关职能处室按照学校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教师日常工作进行考评。

(2)综合评定:在单项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3)通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进行审议。

(4)教师的超工作量由学校另行发放,不计入绩效工资范围。

(5)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将公示5个工作日,若教师对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反映。

(6)上报教育局审批。

(7)确定最终结果:公示结束后,计算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xx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上级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2、教师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依据上一学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分。

3、教学辅助及工勤人员由后勤处统一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分。

4、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绩效工资总额=所属内学科绩效工资总额÷所属内学科总分×个人考评分。

(2)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按上级划拨的实际发放。

(3)工勤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的绩效工资×0.97。

(4)二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上级划拨的绩效工资×0.98。

(5)一类学科人员绩效工资总额=上级划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工勤绩效工资总额-二类学科绩效工资总额。

 六、实施细则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所有。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篇

为改进我校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增强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感、创新能力以及竞争意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此方案依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一、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对教师的岗位绩效、师德表现、工作量及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处理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及解释事务,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对象及时间

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均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为x年度。

 三、分配原则

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学校内部教育工作规律,重视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在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创新性和灵活性。

2. 师德为先,强调结果。将师德放在首位,关注教师履行职责和实际工作表现。

3. 激励先进,促进进步。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确保考核过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学期和下学期两次考核,考核结果造册后报送教育局审核,工资通过个人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工资卡内。

 五、考核项目

1. 基础性绩效考核

(1)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的教师,将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未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将按比例扣减;

(3)因师德问题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师,视情况扣减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超过2个月)的教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将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自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1个月或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

2. 奖励性绩效考核

分为上学期和下学期两次考核,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按年度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1)学期考核实际得分=职业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从分工分+团结协作分+安全工作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后)

(2)教师年度考核得分=上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下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

(3)教师常规考核津贴=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配系数。

注:分值系数=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全校教师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 兼职班主任津贴(由考核小组考核)

每月100元,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

2. 管理干部津贴(由考核小组考核)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具体为:副校长每月400元,中层正职每月200元,中层副职每月100元。

3. 节假日加班或晚班津贴

学校统一安排加班,每加班一天按80元计发,晚班每小时40元。

4. 创建项目奖励

学校创建成功并通过验收后,按级别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5. 先进学校奖励

如果学校获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

6. 教育成果奖励

(1)教师撰写教育论文获得市级或区级奖励,分别为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参与课题研究并结题,市级课题奖励800元,区级600元;

(3)撰写通讯报道,获刊登于教育报头版、二版、三版分别加3分、2分、1分;

(4)网站建设与管理,达到每周更新负责项目至少一次的目标,加10分,达不到则无分。

 七、常规考核津贴

考虑到社区教育的多样性和临时性,设立常规考核奖每学期100分,具体分值为: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务40分、服从分工10分、团结协作10分、安全工作10分。

1. 职业道德(20分)

(1)认真负责,保持良好师风,随意脱岗达10次扣5分;

(2)遵守规章制度,违章一次扣0.5分;

(3)抵制有偿家教,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职业道德分。

2. 考勤(10分)

(事假需请假,病假需提供病假单和发票)

(1)学期内事假4天、病假7天不扣分;

(2)事假超3天每超一天扣1分,可能出现负分;

(3)病假超5天,每超1天扣0.5分,可酌情扣分;

(4)迟到、早退按时长扣分;

(5)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职处理,旷职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可能出现负分;

(6)学期出满勤者另加1分。

3. 完成工作任务(40分)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安排教师工作任务,需及时调整。

(1)具备一定工作量及明确目的,责任心差扣2分;

(2)自主创新,因不努力耽误工作扣2分;

(3)资料齐全,工作未完成扣2分;

(4)总结或写论文未完成扣2分。

4. 服从分工(10分)

每个教师需顾全大局,拒绝分工者每次扣1分;

积极工作,消极怠工扣分。

5. 团结协作(10分)

教师间需相互理解与支持,互相抵触、挑拨扣分。

6. 安全工作(10分)

尊重学员,避免造成伤害与财产损失,否则扣分。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九、考核监督

整个考核过程力求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教师可随时进行监督与质询,考核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有异议需及时核实,必要时重新考核。

 十、本《实施细则》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5篇

为了充分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建立一个公正、合理、公开和有效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依据《xx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政策指导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在上级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学校将适度安排资金(遵循上级相关规定),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科学合理地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通过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和业绩进行考核,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特别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地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确保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根据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人数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支出。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发放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还将在可用财力中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及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将按月进行考核、分月造册,并按期发放。

2、专项津贴将按月考核后发放。

3、期末质量奖依据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进行量化,并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将按月考核、分月造册,并按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和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6篇

依据相关省市文件精神,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协调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增强中小学教师工资与津贴。这次新增加的工资性津补贴部分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分配,以体现教师的岗位职责与工作绩效。为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关于xx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重点实施聘用制与岗位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效率优先的原则,兼顾公平性。以责任与业绩为依据,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的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激励机制。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分配过程实行透明化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录),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与解释等工作,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均为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及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此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决定分配方案。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2.5%用于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工作量核定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的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根据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合理分配教师的课时量,依据不同岗位设定不同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的规定,小学专任教师的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于18节。

(2)担任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的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不少于6节,其余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的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的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以达到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将根据全校平均课时量来计算,具体周课时量由校务会议决定。语数包班教师每周减少4节,数学跨班减少2节,英语跨校减少2节,教研组长减少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减少)。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的每人每月补贴110元;如低于规定周课时量,每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出1节每月奖励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并需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日补贴10元(每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天补贴30元;因公事在节假日加班的人员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按半天计费。节假日值班需按照上级要求安排班次。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校长审批,方可认可并每月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按照xx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由于工作量量化的复杂性,教师需发扬奉献与合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依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行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放满勤奖50元。

B、因病请假教师,学校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以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的按此扣减)。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人员迟到或早退(包括人在校但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全部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如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缺席者,每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会进行抽查,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岗位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需完成相应的本职岗位任务,方可享受对应管理岗位津贴。担任多个管理岗位者取最高一档。若担任班主任同时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照《xx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将在学期结束时发放。业绩奖励涵盖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补贴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其余款项将纳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依照《xx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进行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基于每学期期末的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若平均分低于及格线或及格率低于50%,则该项不予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的优质教学奖则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分别奖励给完小校长(奖励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发表在市级报刊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的具体奖金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获奖(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的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xx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做到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的每位教师每学期奖励50元。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或因安全责任问题者不予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予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奖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公示后发放。

(1)数学横跨两班补贴:当两个班人数累计超过70人时,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该部分资金由学区统筹)。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则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在保持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各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以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将累计后均分给在岗教师。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及业绩奖励扣除后,剩余金额将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并于当月发放。寒假绩效工资按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公示,并进行学期累计。若在上述项目中出现剩余,将在期末按在岗教师均分;若发放总额不足,将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依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责等人员将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依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规定,月旷工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将被取消当月考勤奖。

3、被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进行计算。这些人员的考勤与表现将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或培训学校提供,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将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责任领导将扣除50%的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可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各辖区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与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与解释,确保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需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应与教职工的履责情况及业绩贡献紧密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和成绩突出教师倾斜,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各学校不得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或实物,违反规定的,将没收所有违规资金并上缴财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应为每个岗位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与资格条件,并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相应的规章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与制度管理的有效结合,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及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需加强领导,提升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九、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解析(精选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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