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各地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工作分为多个阶段,包括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高风险领域管理、强化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重点关注危大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并强化安全培训、隐患整改、执法监管等措施。各级政府和施工单位需明确责任,通过自查和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篇
为认真吸取近期我区施工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依据会议精神,按照市建设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建设行业必须迅速采取行动,依照“力度大、要求严、标准高、细节全”的原则,全面排查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通过此次排查,推动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含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与联络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实施措施
(一)主要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重点关注重大工程项目、深基坑及地下工程,对全区建筑施工进行全面评估,主要整治内容包括: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确保所有挖掘施工作业前清楚了解附近地下管线(如电缆、水管、燃气管道等)的分布,并与燃气公司签订管线保护协议,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登记情况。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纳入法定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是否具备拆装方案,并履行相关检测与验收手续,确保现场拆装与使用符合安全标准。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置是否符合三相五线制标准,确保配电与保护措施达到规定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检查“三宝”的配备与使用情况,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吊装、脚手架等工程,评估是否已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确认是否组织专家组对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方案获得专业审核。
(二)实施措施
1、未签订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项目应立即停工,待签订协议后方可复工;未完成±0.00以上项目的管网保护协议,限期三天补办,逾期未办将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如发现以上问题的项目,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记录不良行为;停工项目须经区安监站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如复查依然不合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惩。
四、整治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进行,由区安监站负责具体实施,并跟踪整治结果,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我区建筑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应依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未报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整治,并于xx月xx日前将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需依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全面消除隐患。
(四)整治工作必须确保落实到位,检查细致,严格执行。发现的问题需按照整治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五)检查人员应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单位,我们将从重处罚。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篇
考虑到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与复杂性,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指示,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将安全隐患排查与各类安全检查活动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管理,齐心协力确保公司上下安全生产零事故,更好地实现20xx年的安全目标。
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与重视。
公司成立以李明为组长,王雷为副组长,张伟、刘洋、陈静、王小红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安全部,由张伟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职能部门需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把控施工人员和工程机械的操作安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标准到位,为建筑施工的安全奠定良好基础,最大限度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做好安全宣传和公示工作。宣传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标语,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每次安全会议和培训中,强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醒每位工作人员始终保持警觉,谨慎操作。
具体要求:安全员需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会议,确保无安全学习死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贴近实际的学习活动和宣传,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务实做好安全工作。
三、每月按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工程机械、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部门每月定期对施工进度及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要求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自查,安全、技术、施工各部门需协同配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施工人员在检查前要及时反馈安全部,并如实报告现场情况。
大家共同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工地、每个环节与每个设施,做到自查要细致、自查要真实。发现问题要迅速处理,对于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3篇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及地方安全生产政策,巩固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主导,各镇(街、区)协助)
1、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1)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定发放的特种作业证书。此前由安监等部门发放的证书已不再有效。
(2)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定专人作为安全员,定期(通常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单位需对特种作业人员展开定期检查,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持证核对,核对结果应有专门记录。发现违规情况应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整改,若施工企业不予配合,需将该情况上报安全监督站及局建管科。
(4)在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需在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通过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需加强管理,杜绝租赁单位随意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的情况。
2、强化督查和检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定于3月份开展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进行整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将安全巡查落实到位,督促施工企业整改。
3、鼓励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及市民举报违规现象。
4、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且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罚。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与控制整治(建设局主导,各镇(街、区)协助)
1、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防护区域包括“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外脚手架及支模架等施工作业面需要进行安全防护。
(1)基坑周围未设立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以及屋顶等区域,需按相关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及梯级边需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对于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需两侧设置安全栏杆,并在卸料口装设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须安装定型化的防护门,并确保井内设置安全平网或坚固的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需按规定佩戴并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须制定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安全检查及项目部的定期检查,加强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理公司应将防高坠事故纳入安全监理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将加强督查力度,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将防高坠事故纳入日常巡查工作。
4、在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并下达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同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将整治任务逐级分解并落实到位,并根据整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市建设局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覆盖在建工程的90%以上,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和形成阶段性成果,研究进一步深化的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应同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程特点,聚焦主要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结合,确保实效,防止做表面功夫。
(三)强化监督,严格检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筑安全监管部门需加强对重点企业及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并对不认真、不实效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通报。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单位应各尽其责,加大沟通,共同解决问题。积极利用媒体宣传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展示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4篇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了确保整治活动的有效实施,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张启泉担任,副组长为副局长陈国桥,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以及安监局人员和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于检查组提出整改要求而拒不整改的工地,将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检查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施工现场是否进行了自查自纠并落实了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严格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护设计是否标明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对于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项目,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坍塌;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的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及搭设后检查验收的情况,混凝土浇筑期间的现场安全监测和模架拆除的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是否配备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使用前是否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进行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的原则;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及生活办公区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是否合理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负责复查,并对自查记录留存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于第二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督查组将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检查,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工地自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工地需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此次检查应作为契机,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分、上报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的重点督查对象。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5篇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护施工现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查隐患、查违规、查制度、督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通过此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安全违规行为。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要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材料堆放点及机械工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是否合规,确保不留死角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要在本辖区内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鼓励广大群众主动举报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执法队、基层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施工安全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于重大隐患和问题,采取挂牌督办方式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立即向我局报告,由我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巩固总结阶段。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完善各自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领导力度。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将此项工作视为维护施工安全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研究部署,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强化对施工现场的跟踪督导,将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到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监管局面。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告进展。各执法队、基层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安全监督管理股,如发现重大案件或重要情况,请随时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6篇
为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践行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依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在建筑施工中的落实,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降低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率,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争取实现以下四个目标:第一,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起重设备伤害及坍塌等事故;第二,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违规的行为;第三,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的责任;第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房施工中的伤亡事故。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自3月25日起至11月底,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25日至4月15日。
1、制定整治计划,进行动员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的投诉和监督。
2、将专项整治的要求通知各相关单位与企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自查在建项目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要求各村进行检查、反馈和记录,并于4月30日前报告阶段自查情况给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4月15日至10月底。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检查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各施工单位需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禁止使用木制开关箱,保证防护措施到位。
2、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文明工地,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文明施工水平。加强施工材料的分类堆放,确保通道硬化并具备排水设施,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施完备,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分隔明确,内部环境整洁卫生,文明安全标语全面设置。
(三)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
此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突击检查与全面复查,特别针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和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强化对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收集专项整治工作材料,镇政府将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与评估,并进行通报。对于在整治行动中效果不佳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安全为先、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增强安全监督机制,提升各方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和谐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
1、对施工现场所有设施进行安全审查,确保施工结束后无遗留隐患,工地内不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2、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及临时用电的安全情况;
3、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和防火毯等。
4、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若发现隐患,责任人需迅速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现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全员参与,演练记录需保存。
(二)设备安全
对施工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任何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需立即整改,并进行详细记录。
(三)交通安全。
1、与运输公司沟通,确保所用运输工具符合安全标准,并签署责任协议。
2、利用安全培训课教育施工人员遵循交通规则,确保使用安全交通工具。(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相关资料需存档。)
3、施工现场附近的交通要有专人指挥,特别是在高峰期。
(四)食品卫生
1、检查工地食堂和休息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卫生标准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及加工过程,确保餐具清洗和食堂环境的卫生。
3、检查是否有质量不合格、过期或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工地。
4、对工人饮水源进行检查,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施工期间外来人员需经过登记审批才能进入。
2、定期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携带危险物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周进行抽查)
(六)责任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工作人员放工时需在岗位上进行安全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工人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培训,如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防火知识等;
4、对集体活动落实上报审批制度,健全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专项工作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深入自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要细致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分组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15日}
根据督导检查反馈,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侥幸心理,认真、细致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整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四)借此次活动,逐步形成对安全工作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在自查中做到全方位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8篇
根据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我镇立即根据要求展开了全面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检查。我们在结合镇内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之际,深入工地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维护工地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现将我镇近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排查我镇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镇共有22个在建工程项目,单个项目面积均超过3000平方米,累计受监面积约552625平方米。我镇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尤其是在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方面,严格按照市住建局的要求,重点检查工程责任主体的法定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是否得到遵循;检查在建工程各类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点审查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实施情况,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围挡及洗车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质量;查看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对施工责任主体已下发的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此过程中,能当场整改的隐患我镇已及时处理;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由安监站和相关部门现场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共11份,提出整改意见45条。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
近期,我镇依据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结合创建国家卫生镇的要求,对全镇在建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了再次检查,特别是对临街的私人住宅及商住楼项目的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了强化,规范了临街施工现场的围挡设置,确保我镇良好的镇容镇貌。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在建工程仍未按照规定设置洗车设施和排水系统,例如合美家园一期和旭日领御一期等工地,我们已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的期限。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9篇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全面提升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特别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等方面,落实专项检查与治理措施。通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活动,明确各级责任,强化施工安全防范,系统解决当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重点
聚焦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施工机具、施工用电、消防设施、污染防治等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活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全方位、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要求,系统检查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机械设备、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建立隐患记录和整改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1.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出入管理制度,强化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审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强化临时用房和设施的管理。
3. 加强消防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备的完好性,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可用,保证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到位,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4.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配电箱及线路,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严格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不合格电器,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重视,强化组织
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清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将此次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得力,确保整治活动效果明显。
2. 深入排查,及时整改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隐患,则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施工人员保持警惕。
3.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鼓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安全制度的执行。
4. 明确责任,反馈整改情况
依据本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相关责任人需签字确认,存档备案。对整改不到位则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0篇
根据市建总公司建总字「20xx」37号文件,“关于在全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专项施工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公司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以往在施工安全隐患整治方面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以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确保工人的工作环境安全。
一、安全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管理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范,全面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1、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小组,组长:李福生(负责6-8楼的全面监督和检查落实)
副组长:王爱勤(负责6楼外墙粉刷)
组员:杨伟伟(负责7、8楼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郭俊峰(负责生活区的安全用火、电气和卫生管理)
李振江(负责材料区的安全管理)
宋鹏宇(负责6楼的四口、五临边防护)
党志华(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转及安全用电)
何修盖(负责7、8楼阳台栏板的施工及楼层的清理工作)
杨绍勤(负责7、8楼层的脚手架与模版的清理)
2、截至20xx年8月5日,蓝色港湾项目部6-8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现6楼的二次结构及内墙粉刷已完成,进入外墙装饰阶段。
7—8楼的二次结构施工准备工作已展开,外层防护设施也已安全拆除。
三、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二次结构施工阶段的重点排查内容
1、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小组需仔细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落实情况,确保安全帽、安全带符合标准,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满足要求,并取得使用合格证。
2、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起重作业必须具备工作方案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执行标准。
3、安全管理及用电安全。
(二)、装饰施工阶段的安全排查要点
1、施工吊篮的方案编制及现场验收:专项施工方案需由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审查后签字,卸料平台须符合规定,现场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应检查材料合格证、施工荷载等情况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阅,同时要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再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监理与安全负责人需仔细检查防护落实情况,确保所有安全防护用品符合相关标准。
3、安全教育与培训:新进及换岗工人需经过安全教育,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须持证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现场需有相关交底资料,涉及拆除、脚手架搭建与拆卸、高处作业及特殊施工等的操作规程。
5、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与起重设备的吊装作业,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执行。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排查内容
1、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2、检查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管理。
四、实施步骤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自20xx年8月6日至10日,向每个作业班组传达专项治理的目的与要求,项目部要通过现场安全教育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治理的机会,增强所有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的安全意识,鼓励主动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责任分明,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
从20xx年8月11日至20日,项目部应组织骨干力量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大型设备、工人居住区及生活场所的隐患。需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和整改记录,形成公示制度,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整改,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定标准、定责任)落实整改,并针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源头治理的方法,确保施工安全。
(三)总结提升,再次检查:
自20xx年8月21日至30日,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整个治理过程进行回顾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制定相应对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重视并落实。项目部需将安全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建立由项目经理牵头的专项治理小组,明确分工与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治理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关注关键部位与环节,逐层落实责任,确保每个隐患、每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3.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整改为主,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尽快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1篇
为了深刻吸取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根据【津安监管(20xx)27】文件要求,本公司成立了安全专项自查小组,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安全准备情况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部署
1、收到《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公司迅速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并根据《通知》的要求进行详细部署。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全面的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各施工班组做好迎接上级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准备。
2、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专项自查小组,深入施工现场的各个班组,认真扎实地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自查内容
1、施工现场的安全文件资料,特别是动火作业审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2、施工设备和设施的运行记录台账、检验情况。
3、应急物资的配备使用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的记录与管理。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情况。
6、员工的安全教育档案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的熟知情况。
8、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
9、消防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情况,消防、电气和防雷设施的检测情况等。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1、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强化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深入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目前,正值夏季高温多雨季节,易导致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危险施工活动的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3、强化消防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不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年初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更新消防设施,保障施工现场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2篇
一、工作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刻反思和吸取过去的安全事故教训,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及相关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工程进展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感,我单位决定于10月7日展开全面的安全施工宣传活动。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开展相关的安全活动,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专项抽查。
主要内容包括:
1. 组织全员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2. 对员工进行关于国家及地方安全施工法规制度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关键内容。
3.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研讨。各部门、各班组应在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围绕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改善方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活动。
自10月8日起,我单位将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1.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现场安全防护、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2. 开展违章行为的排查,针对管理性、作业性违章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对重要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危行业的施工现场,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 针对重大设备进行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运行,杜绝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5. 开展基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6. 开展事故“回头看”,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检查事故原因、责任落实及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7. 强化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确保防火、防冻、保养设备的措施到位。
三、工作方式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伟
副组长:李明、王芳、赵军
成 员:陈进、黄伟、刘涛、王丽、张强
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张伟
副组长:李明、王芳、赵军
成 员:杜亮、李军、马海、周峰、冯涛、朱静、杨杰、刘洋
公司安监部、技术部、营销部等根据各自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宣传部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与报道。
四、时间安排
10月7日,全公司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活动;10月8日至11月8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11月9日至11月15日,进行专项行动总结;期间安监部将组织专项活动小组监督与验收。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果能反映工作质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需亲自参与方案制定、部署与检查,层层落实责任。
2. 深入细致,突出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措施、资金、时间安排、责任人及应急措施的落实,对重点隐患,主要负责人需亲自组织整改。
3. 注重实效,强化监督。各部门要加强目标的监督管理,评估工作成效,对组织不善、工作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与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 认真巩固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需进行全面评估行动效果,成功的做法及经验要加以推广,并结合实际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巩固行动成果。各单位需于11月13日前将总结材料以邮件形式上报安监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3篇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排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排查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应充分运用各类已有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具体查明建筑工地可能遭遇的安全隐患,包括设备事故、高空坠落、坍塌、火灾等情况。
(二)建筑结构安全评估
1.抗震设计标准。依据当地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地震烈度,评估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设计标准。对于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及重点监视区域,必须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相关标准;而在6度及以下的地区,则需遵循《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2.结构完整性。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等因素,检查建筑结构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屋顶、墙体、窗户和楼梯等关键部位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建筑的消防隐患,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效率,确保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
4.防雷设施。排查建筑防雷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配置标准与安装要求。
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区、高烈度地震区及常发火灾区域的各类建筑工地;同时也要特别关注局部存在隐患的C级、D级建筑物。
二、排查范围
全面覆盖城市与乡村、公办与民办、以及各类项目管理单位的所有建筑工地,具体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厂房、公共设施、道路桥梁等各类建筑工程。
三、工作步骤
(一)施工现场安全排查
该项工作应优先进行,现场安全评估的结果是后续建筑结构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
1.安全隐患排查评估。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评估,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安全隐患评估报告和风险控制建议。具体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细则》进行。
2.形成综合评估结论。各地建筑安全办需要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安全隐患排查意见,形成各项目的综合评估结论,并依据附表要求,逐项目建立档案保存。
(二)建筑结构安全评估
在确认施工现场安全后,开展建筑结构的全面评估工作。
1.收集工程资料。各地建筑安全办应组织施工单位提前收集与建筑安全相关的基本信息,涵盖施工许可、设计、工程监理和竣工等原始资料。
2.建筑抗震及结构安全评估。7度及以上地区和重点监视区域需委托相关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评估,6度及以下地区则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并出具评估报告。如需检测,须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
3.消防安全评估。各地消防部门需派遣技术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各项设施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4.防雷安全评估。各地气象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对防雷设施进行排查,出具评估报告,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5.形成综合性评估结论。建筑安全办需依据各专业机构提供的评估结果,形成综合性结论,并逐项目建立档案保存。
四、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各地建筑安全办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实施。
(一)确认评估机构资质。相关部门需发布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名录,供各地参考。省外注册机构的资质由当地部门进行审核。
(二)委托评估工作。各地建筑安全办应以分片打包、评估与整改设计捆绑的方式,招投标或直接委托选定评估机构,并与其签订合同。原设计单位可优先考虑。
(三)加强协调。各地需确保先进行现场安全评估后进行结构安全评估,涉及各方面的评估应同步进行,以确保整体进度。
(四)建立建筑安全信息档案。各地建筑安全办需建立并完善建筑安全档案,及时将评估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递。
五、保障措施
各地应采取措施,以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资金保障。各级政府需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工作进度。民办项目的资金由相关单位负责。
(二)制定收费政策。各地应研究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的收费减免政策,有效降低评估成本,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应组织人员对各级建筑安全办和评估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与指导,确保技术力量的有效分配与充分利用。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4篇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 副组长:张海涛 李丽 成 员: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人员
二、工作目标
积极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公司内部的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全面排查和整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二)施工工具及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三)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的完备情况;
(四)施工用电安全,电气线路的检查;
(五)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生活设施状况;
(六)临时围挡、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七)现场周边治安管理及交通安全情况等。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上级验收相结合,确保自查为主,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进行全面自查,识别并整改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和问题。
(二)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安全管理责任,避免责任真空,确保任何因管理失职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安全专项计划
1、项目部制定方案,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将有关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传达给所有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及责任感。加强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升防范能力。
(二)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识别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跟踪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确保施工安全。要做好隐患管理档案,建立台账,进行系统管理。
2、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持续跟踪,直到整改完成。
(三)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常态化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迅速进行改进,确保隐患排查与整改形成规范并落实,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隐患排查整治是关键环节,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活动的动员、指导和督办工作,定期汇报安全工作进展,结合施工特点和季节性变化,分析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妥善应对相关问题。
(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措施到位。项目部将精心策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阶段任务的有效完成,切实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检查质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作出及时处理,以确保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行动结束后,项目部将对活动进行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5篇
为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增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强副组长:李华、王丽组员:陈晓、刘勇、赵婷、孙伟、周杰、吴丽、黄玲、马超、郭俊联络员:李华重大信息报送员:周杰
三、排查内容
一是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检查安全标识、警示标志是否完备,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电气线路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二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三是危化品和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检查危化品的存储、使用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定期检修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四是施工现场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规操作和侥幸心理。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1、组织专项会议,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整治重点,详细检查并逐项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处理能够当场解决的隐患,对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二)督导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1、每周五向上级汇报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2、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整理相关记录和整改报告,确保资料齐全。
3、迎接市安委会对安全整治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高效开展,做到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对于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举办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员安全素养。注重对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知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切实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6篇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x号)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xxx号)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基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聚焦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强化各级责任制,推进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施工单位要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
2、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基本形成以隐患动态管理为基础的长效机制。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细化事故预防和应急响应机制。
4、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严控重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隐患带来的风险。
三、排查内容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健全与实施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的情况;
3、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使用、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完好状态,日常管理与维护情况;
6、各类施工场所的消防和安全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实施情况;
8、危险建筑物的修复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实施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专项领导小组将负责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规范信息统计与报告。按照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统一要求,明确统计范围,全面掌握工作进展,科学分析数据,汇总重大隐患,为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支持。
3、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需在排查治理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根据地方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单位实际,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某月某日前)
1、成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和部署。
2、各责任单位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隐患排查阶段(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1、各责任单位需依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处理,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与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到位。
2、隐患排查办公室需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并对各单位实施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与指导。
3、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应于规定日期前汇总上报。
(三)总结评估阶段(某年某月)
1、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2、建立隐患数据库,确保所有未整改的隐患情况清楚明确,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提供必要的人力及资金保障,切实做到无盲区、不漏点。因排查不严造成重大隐患的,将严肃追责。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应依据隐患排查内容,结合实际,建立重大隐患跟踪处理制度,及时上报各类隐患情况。
3、通力合作,形成合力。针对本次隐患排查的广泛性,各单位需密切配合,形成统筹合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现有媒体,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治理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7篇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我公司依据实际情况,特别制定以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成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由安全科长王明负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日常落实工作。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实施时间:
定于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四上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间为早上9点到达施工现场。检查人员需与现场负责人确认相关检查要点,填写检查报告,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隐患限期整改。
2、检查重点: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及个人防护装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3、参与人员:
安全科长王明担任负责人,其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
4、当天检查情况将在下午5点召开会议集中汇报,并通报上次隐患整改进展。
5、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详细填写在检查记录中。
三、工作措施:
1、将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手段,长期坚持并逐步形成制度化管理。
2、所有参与检查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需请假应提前向安全科长请示,未能按时参加者将受到通报批评。
3、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重大隐患,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寻求协助解决。
4、安全科需对发现的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并进行后续跟踪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8篇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施《四川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思想认识、安全责任、制度措施、安全监管和治理整顿“五落实”的要求,深入开展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积极开展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不断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建立“业主主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安全综合监控体系,力求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细致、整治要有力、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执行”的原则,突出关键点,强化监督,标本兼治,重治本的策略。结合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督查与自查、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实现全面排查、全面治理,不留死角。
三、适用范围
宜宾伊力宜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各参建单位须遵循本实施方案,开展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内容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征,将施工过程分为施工准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设施及主要工序七个部分,围绕各部分的施工流程,对具体分项施工进行细分,开展危险源评估和分级,进而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包括施工驻地、材料准备、临时建筑及场地清理等。
(二)路基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石方爆破及防护工程等。
(三)桥梁工程:涵盖基础、墩台及上部结构等。
(四)隧道工程:包括掘进、装渣与运输、支护、通风、防尘等工作。
(五)路面工程:主要涉及沥青路面施工。
(六)交通设施工程:包括安全设施及电力工程等。
(七)主要工序:涵盖脚手架、模板及钢筋工程等。
五、工作任务
(一)施工安全隐患分级管理
1. 危险源与安全隐患的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对公路工程的危险源定义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施工作业活动、危险物质及不良环境条件。
安全隐患: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存在导致事故可能性的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当危险源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到位时,将其转化为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安全隐患(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
二级安全隐患(Ⅱ):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三级安全隐患(Ⅲ):可能导致较大事故;
四级安全隐患(Ⅳ):可能导致一般事故。
3. 各级安全隐患的管控职责
项目公司负责一级、二级及三级安全隐患的整治、验收与销号,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全面的安全隐患管控责任。
(二)项目公司的工作任务
1. 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与管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并编制实施方案。
2. 在各自的责任管理范围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确保全线的救援设备整合。
3. 定期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并建立销号制度。
4. 在施工期间,针对安全隐患的管控措施进行检查和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三)施工单位的工作任务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公司的指导下,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施工单位需聚焦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细化措施落实,并形成登记、公示、治理及验收的完整流程。
(四)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
监理单位需协助项目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监理台账,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治理方案,并跟踪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三)查漏补缺,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监督检查,推动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19篇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单位计划在全领域开展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与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区域联动、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排查我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准确掌握隐患的数量、状况、影响等信息,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整治与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和有效控制各类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单位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目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单位实际,主要包括:
(一)深化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及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
2.各类安全生产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器材及物资准备情况;
3.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4.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其储存场所;
5.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6.项目工地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通道;
7.消防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8.安全技能演练方案的实施及参与情况;
9.其它重要防护及重大隐患区域。
(二)持续推进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2.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的实施;
3.危险品的管理及储存规范;
4.事故预防、登记及处理措施的制定;
5.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运输过程的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5月10日)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标语、海报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开展全方位的深入排查。各项目负责人需与安全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开展全面排查,详细了解并掌握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识别潜在的风险源和脆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找出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理成册,逐一建立台账记录。
(三)整改治理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隐患的整治工作均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短期内可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无法短期内整改的隐患,应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和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隐患排查工作至关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认真落实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是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各项目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治,提高工作效率。要采取严格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各项目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每发现一处隐患便要及时整改,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进行跟踪核查。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0篇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指导思想并结合现场作业实际,编制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最大程度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细致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追责制的落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重点防范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和机械安全事故,规范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主要内容包括:
(一)施工安全组织的制定、批准;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背心等个人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佩戴情况。应依据国家相关《建筑施工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系统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全面隐患排查:
1、核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确认企业资质是否与项目规模相匹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现场检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与证件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投入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保障施工安全的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围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备;
6、施工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具体的安全技术培训;
7、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区域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开启红灯警示,场地狭窄、人流及车流繁忙的区域,是否设置临时交通标志;
8、机械挖土作业时,是否有人在挖土机的作业半径内进行作业;
9、施工现场的坑槽周围是否设有围栏,施工道路是否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非相关岗位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是否经检验合格后进场。
2、挖掘机作业时,严禁有人进入作业半径内。
3、挖掘机作业位置应稳固、安全。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挖掘,严禁超挖。
6、注意人员与机械的协作,在机械运转时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停留,以防发生意外。
7、填筑路基时,应有专人指挥车倒土,夜间施工时要设置灯光并进行安全培训,以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工作期间,严禁在路基内休息,维护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刻警惕意外的发生。
9、在进行沥青路面摊铺时,需进行安全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需高温作业,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有专人指挥。
10、铺设砖石时,堆放高度须符合标准,铺砌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砸伤、挤伤等意外。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应与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地下设施的摸底调查,开挖时要控制深度,防止超挖,严禁骑跨作业。
2、砂基回填时,应注意打夯机的使用安全,以防伤人。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谨慎,以免造成伤害。
4、检查井的砌筑和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伤害。
5、沟槽回填时,先填土后再由打夯机在沟槽内进行作业。
(三)设备及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证书,上岗前确保由专职电工完成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工作。
2、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的安全性:电焊机、振动棒电机等在使用前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并确保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在雨天露天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要符合标准:
① 临时配电线路应整齐架设,采用绝缘导线,禁止塑料软线等低品质材料,确保施工人员及机械与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② 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标准,确保设备和线路的完好,避免漏电和短路;
③ 施工现场的220V电源照明要按规定布置,确保照明设备的绝缘良好,确保用电安全。
5、检查现场照明情况,确认灯具是否做好接零保护;
6、确保配电线路完好,避免线路老化和破损。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并及时处理隐患;
3、进场机械及设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需由专人进行操作,确保用电线路符合安全要求,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和标志,确保路口、岔道及人流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护;
6、所有入场施工人员在工作时须佩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设施,预防纠纷的发生。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 施工前应检查压路机的技术状态,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
② 压路机作业时,清理前后轮污物的作业人员不得在其正面作业,必须在侧面工作,以免发生事故;
③ 压路机作业前,严禁在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上进行震动压实作业;
④ 操作后务必熄火,严禁长时间怠速;
⑤ 施工期间注意保护已建成的工程设施;
⑥ 停车时需确保后轮加垫砖石,避免滑动;
⑦ 驾驶员应在驾驶座上正常操控,严禁离位。
2、打夯机
① 打夯时需将大于5cm的填料铲除,防止损坏夯机底板;
② 打夯需两人协作,保持安全距离以防受伤;
③ 添加燃料时应按说明书要求,避免对打夯机造成损害;
④ 打夯时应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对夯机的影响;
⑤ 设备故障需由专业人员处理,非专业人员禁止私自动手维修。
3、装载机
① 动工前检查机械性能,确保设备完好;
② 注意操作安全,避免撞击人员或损坏设施;
③ 作业时保护好已建成工程设施;
④ 驾驶员应遵循操作规程,严禁离开驾驶位。
4、吊车
① 施工前检查机械性能,确保设备正常;
② 避免超载起吊;
③ 起吊物品时保持垂直,严禁拖拉;
④ 吊车停放时确保稳固,支撑腿下须垫木,起吊时严禁单绳;
⑤ 决不可在吊车旋转半径内停留;
⑥ 安装管材时必须遵循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 雨天禁止作业。
5、挖掘机
① 开挖前应进行地下设施调查,确保对地上设施有清晰的了解;
② 机械需在良好状态下作业,避免事故;
③ 装土时要控制装车速度,卸土时要注意高度;
④ 施工人员不得在旋转半径内逗留;
⑤ 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作业;
⑥ 若沟槽较深,须采取分层开挖,确保安全;
⑦ 机械行走距离沟槽保持安全距离,预防塌方。
6、自卸车
① 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请减速,避免石块飞溅;
② 自卸车严禁搭载人员,确保安全;
③ 运输材料时注意安全,防止损失;
④ 驾驶员应遵守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需接受具体的安全技术培训,未培训者不得参与施工;
2、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的照明,确保工作安全;
3、施工现场周边需设置安全围栏;
4、设置交通指示和安全警示,以保障施工安全;
5、保持施工道路畅通,尽量减少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稳固;
7、施工现场用电按规定要求,保持安全距离,线路整理要规范并增加漏电保护;
8、在挖土和旋转作业半径内禁止其他作业;
9、施工坑槽周边要设围栏且保持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反光服;
1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非相关人员严禁操作。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1篇
根据关于落实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我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推进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广泛动员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安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我公司迅速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与各工程处的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质安部,专责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领导小组坚持“综合整治,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类会议将安全整治的重要性传达给每位员工,确保全员思想高度重视、行动统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精心安排,扎实推进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公司迅速召开专项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紧密协作,充分发挥作用,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保广大员工全面了解活动要求与处理方法,严格执行隐患排查的政策和措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修改不符合现状的内容,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制保障。
3、明确责任,层层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和目标具体化、量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自4月以来,公司已投入安全专项费用超过2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及设备更新改造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统筹安排,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充分投入,明确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并兼顾项目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通过每日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与统一;通过现场管理检查评比,将各项整改目标落实到位。截止到12月1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隐患排查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针对岗位、工段、设备和生产过程等易发事故的环节开展全面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进展、特种设备运行状态、安全设施状况、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我们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并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强化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致落实。
四、齐心协力,加强整改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依据隐患类别,遵循“责任到人,按期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设定治理期限。对于需要较大资金投入的重大隐患,采用预警机制,制定整改计划和资金申请,报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尽早解决。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员工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形成了“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及企业的重要性,今后将继续强化安全意识,巩固已有安全成果,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加以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标准化要求;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实施风险评估与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坚持定期安全自查自纠,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提升,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文明施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早日实现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2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有力支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
副组长:李明王刚
成员:陈晓东高丽李芳周建华张鹏孙娜丁勇朱丽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
三、排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涵盖市局各施工项目部、各(县)市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承包公司),重点关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室、材料仓库、机械设备存放区等。
四、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内容
1、各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贯彻和执行相关规定。
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施工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是否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
3、材料仓库的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存物品是否按规范堆放、标识;仓库入口是否配备安全保卫措施;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是否熟练掌握应急预案。
4、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
5、施工现场的电力设施和安全用电规程是否得到遵守,自备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6、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搭建临时结构;安全通道是否通畅,逃生通道是否标识清晰。
7、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如何。
五、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0-10月15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0月16-10月26日)
1、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查重点包括: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通过自查全面梳理出各种安全问题和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加强管理和处罚,彻底解决;对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刻实施,难以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措施、时间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未整改完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
3、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需上报主管部门,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责任单位,确保重大隐患处于可控状态,做到未雨绸缪。各单位需在10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建设部。
(三)市局检查验收阶段(10月27日-11月6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局将组建相关部门,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各单位自查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市安监局检查验收阶段(11月7日-11月27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改与市局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市安监局对市局及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8日-11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各单位应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再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不再出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责任,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效果。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增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良好的隐患排查氛围。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应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长效治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需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建设部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月报表》及工作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制度建立情况,自查整改情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3篇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长垣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特别是在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的安全防护方面,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确保全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力求达到以下四个目标:第一,减少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伤害及坍塌事故的发生;第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违规现象;第三,强化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管责任;第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尽力杜绝建筑施工中的伤亡事故。
三、实施阶段和措施
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时间安排为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至5月31日)
1. 制定活动计划,进行动员安排。
2. 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检查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3. 自查过程中,务必做好记录和反馈,并及时将自查结果汇总上报镇安监办。
4.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做到警惕细微问题,举一反三。
第二阶段:例行巡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企业及相关单位需定期检查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临时用电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还需强化现场教育管理,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严禁各类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复查总结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镇安监办与村镇所等部门联合进行对施工现场的全面复查,对于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宣传,提升意识。各村、企业和相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建设单位、村民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及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区及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村党支部书记、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应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领导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3. 突出重点,注重巡查。各村、企业和相关单位应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效果。
4. 总结评估,完善机制。各村、企业、相关单位需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镇政府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予以通报。各村、工业集中区及相关单位要通过此次整治,在今后的日常生产中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中央及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将人民放在中心位置,坚定不移地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的责任与标准,细化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与治理能力。
(二)整治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风险源的管控,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扎实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结合20xx年各阶段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并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领域的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力求降低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整治原则
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监督与督查巡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标本兼治、治标促治本,形成市区联动的合力,尤其注重责任的落实及措施的实施。
(四)整治内容
深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三年行动,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主体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尤其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风险管控。强化小型散件工程的安全监管及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全面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以下简称《标准》),提升施工现场各类物品的安全状态和标准。构建多层次、成体系的产业工人培训模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全面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各部门、单位需依据本方案要求,全面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足、违法行为惩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住房建设系统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质安处、设计处、市场处、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鉴定中心及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具体部署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xx年全年。
(二)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散件工程等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各责任主体。
四、整治重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遵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100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75号),定期完成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
2.强化工程总承包管理。借鉴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同样纳入总承包的安全管理范畴。总承包单位需对专业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专业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在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中明确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权限,并与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安全管理的权利与义务。
3.强化项目统筹管理。所有在建项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施工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施安委”),统筹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所有施工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及督办,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针对违规行为,应根据施工合同及三方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追究。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及时向监督机构和市区主管部门报告拒不服从施安委管理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
4.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督促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在岗带班制度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
5.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施工企业应规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与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重点风险源的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将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安委办部署的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小型散件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纳入整治重点,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1.加强危大工程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2.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特殊时段的施工安全。
3.强化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确保做好防汛、抗台风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4.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专项整治,确保设计方案及施工过程的安全。
5.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强化自查自纠机制,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开展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专项整治,确保施工安全与隐患整改。
7.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开展预防触电专项整治,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9.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管理。
10.开展小型散件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监管的落实。
(三)全面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全面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标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保障与落实,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
(四)持续深入开展多元化、全员制的安全培训教育
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教育的落实,确保安全意识的提升。
(五)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增强智能监管平台的应用,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的动态安全管控,提升监管的效能。
五、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纠(全年)。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需持续开展自查,确保隐患的逐一整治。
(二)执法检查(全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对整治行动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第三方考评(每季度)。委托专业机构对各部门的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和考评。
(四)督查督办(不定期)。组织对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针对问题进行约谈。
六、整治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的落实与整改。
(二)从严执法,严厉惩处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联合惩戒,对失信行为进行信用管理与惩处。
(四)核查安全条件,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到位。
(六)加强督查督办,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严格督导。
七、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责任到位,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排查到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四)整改到位,确保隐患的及时整改和问题的有效解决。
(五)执法到位,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六)宣传到位,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与成果。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5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明确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实施全面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
1.完善管理制度。各建筑单位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规定》,确保参建各方共同参与,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编制针对性强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2.加强隐患排查。企业要全面排查在建项目中的高风险作业环节,如脚手架、起重设备及深基坑等危险因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的负责人和时间要求,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3.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强化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严谨、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实施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
(二)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跟踪安全生产条件。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按照事故等级和条件下降情况,对责任单位采取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整改。
2.严格资质资格审查。对事故责任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与处罚,责令有较大事故的企业停业整顿,对重大事故企业降低或撤销资质证书,对责任注册人员停止执业或撤销执业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监管部门。
3.公开事故处理结果。各地在事故查处后要将处理方案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查处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推进多层次考核。坚持“党政同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明确考核标准,确保各级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做到监查并重。
2.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提升监管的高效性和透明度。
3.实施信用体系管理。加强安全信用制度建设,将安全信用作为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确保施工企业守法经营。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3月。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策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执行检查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按照企业自查、地区检查、省级督导的步骤,逐层推进。
1.企业自查。各建筑单位要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须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
2.地区检查。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建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隐患整改的落实,并定期抽查重点企业和项目。
3.省级督导。省级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各地的专项整治进展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三)总结反馈阶段:20xx年11、12月。各地主管部门需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评估治理成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二)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标准化评估相结合,确保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及时公布相关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地主管部门要配合,确保全面覆盖检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方落实自查整改,解决安全隐患。
(四)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倡安全生产文化,分享治理经验,促进公众参与。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6篇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以往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首位,注重规划与安全的协同发展,明确长短期措施并行。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落实属地责任,依据“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组织实施“百日整治行动”,快速应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确保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要按类别进行全面整治,消化现有隐患,力争在三年内完成所有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从长远角度着力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覆盖排查。
1.排查范围。各地区需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等高风险区域进行重点关注,确保不留死角。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需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2.排查内容。要重点了解自建房的基本信息,包括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及场所安全要求的落实状况)、房屋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需组织产权人自查,并由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核查,结合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初步的安全隐患判定。要建立信息平台,汇总所有排查信息,力争在20xx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工作。
(二)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各地需集中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建筑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各项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及时间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迅速取得显著成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再度发生。专业技术力量应参与深入排查,对风险进行分类整治。
(三)全面整治隐患。
1.建立隐患台账。专业机构应对已判定存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评估,建立整治台账,逐户销号,确保每一项隐患都得到落实整改。
2.分类整治。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需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与时限,确保产权人和使用人承担起安全责任。优先处理结构倒塌风险高、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必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周边人员。对于设计和施工存在缺陷的,应通过加固和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刻整改,落实责任与措施。
(四)强化安全管理。
1.控制新增风险。三层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合规,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遵循房屋质量安全的强制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对自建房的经营审批进行严格监管,产权人和使用人在展开经营前必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定期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需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和乡镇的属地责任,构建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重点清查违法建设与审批,严肃查处未取得必要手续的建筑,依法追究造成重大事故的人士责任。推动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4.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加强对自建房质量的监管,确保形成闭环管理。完善房屋安全标准,考虑设立定期体检和质量保险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统筹合作,务必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地方政府需积极推动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需根据职责落实自建房的安全监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的有效推进。
(三)加强技术支持。动员专业机构及技术人员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技术保障的到位,同时加强对虚假报告的严肃追责。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进展缓慢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追究责任。
(五)做好引导宣传。各级政府需充分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需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随后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7篇
一、指导理念
坚持“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实施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基本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严管、严控、严查、严改”的原则,针对安全隐患进行精准打击,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有效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范围
涉及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其相关标准,审核与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的效果;
3.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等的安全管理,以及起重设备的验收和定期检测情况。
(二)高处作业
1.施工前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识别风险源;
2.对高处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健康检查情况,及其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项目负责人是否对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移动式操作平台、脚手架是否按规定编制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5.吊篮悬挂机构是否符合标准,作业人员的安全带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三)有限空间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的健全程度,作业方案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2.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掌握安全作业规范;
3.是否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4.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及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现场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完备情况;
3.动火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4.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电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5.消防通道和应急照明设施的设置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必要的技能;
2.对新入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及特殊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3.在施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技能培训,确保施工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与准备。各地区需在4月20日前根据中央及地方要求,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专项整治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与督导。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安全自查,并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分析。12月1日至15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的成效进行提出改进建议。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责任的明确。
(二)注重整治效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有效性。
(三)强化监督执法,采取多种检查手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年底前总结整治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第28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将建筑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吸取近期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以危大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地下工程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力争实现建筑施工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数量的“双下降”。
(三)整治原则。遵循“行业管理必须落实安全、业务管理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必须落实安全”的原则,同时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机制健全相结合,聚焦重大风险源的识别与管控,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落实各级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执行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相关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规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强化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措施,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确保高风险工程的安全施工。
(三)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加强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措施,重点核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监测方案的落实情况。
(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标准,确保作业前完成风险辨识和必要的安全检查,打击未审批先作业的行为。
(五)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依据有关法规对建筑工程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六)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坚决打击违反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乡建设的合法性。
(七)加强查处问责力度。对发生较大建筑施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法律责任追究到位。
(八)强化私人建筑工程的监管。落实建筑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所有私人建筑切实遵守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削坡建房的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监管机制,定期对削坡建房进行巡查,指导村民科学选择建房地点和防护措施,保障农村居住安全。
(十)提升农村住房的质量安全。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严查违法用地行为,确保村民住房安全施工。
四、工作分工
(一)县(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二)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能源电力工程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调整不良信用单位的保险费率。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安全监管。
(五)市生态环境局:对失信企业的新项目环评进行严格审查。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管房屋和市政工程的安全整治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区交通工程的施工安全整治。
(八)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
(九)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行业的安全监管。
(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并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和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安全整治。
(十三)市林业局:监督市管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
(十四)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建筑工地开展全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强化隐患排查。开展全面检查,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执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风险评估。准确评估建设工程中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强化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五)出台工作指引。结合先进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
(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监控效率。
(七)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八)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部门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方案。
(二)强化责任担当。相关单位和企业须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责任。
(三)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逐一整改,实施台账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严惩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五)强化资金保障。将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六)强化考核督导。实施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