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礼仪之星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旨在提升高一、高二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和礼仪素养,展现学生风采与才艺,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区、市相关活动。活动主题为“展现魅力,传承礼仪”,由校园宣传部和文艺部主办,参与者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业、优秀的形象气质以及特长才艺。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6日,初赛和决赛分别定于4月20日和4月27日进行。设有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优秀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盐田区的礼仪之星形象大使比赛。活动通过校园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将比赛结果在校园网站上发布。各项工作分工明确,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一、活动目标:
本次活动以礼仪教育为核心,通过举办“礼仪之星形象大使评选”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展现学校学生的风采与才艺,从而提升学生的礼仪素养。为区、市的相关活动选拔优秀选手,营造关心和支持礼仪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静
副组长:张国强 李晓梅 王丽华
成 员:周志强 王小云 刘锦鹏 陈丽娜 高峰 各班班主任
三、大赛主题:“展现魅力,传承礼仪”
四、主办单位:校园宣传部 文艺部
协办单位:学生事务处 高一年级、高二年级
五、参加对象:高一、高二在校学生
六、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并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签字推荐。
2、参赛者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业,形象气质优秀,反应灵活,口才流利,具备特长才艺。
七、参赛须知: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进行初赛,由文艺部教师进行评审;若报名人数不足30人,选手将直接进入决赛,评委组成将有9位教师。
2、初赛参赛者需准备2分钟的才艺展示,决赛选手需准备不超过6分钟的才艺展演。
八、比赛时间:(暂定)
初赛:4月20日下午3:00
决赛:4月27日下午3:00
九、比赛地点:音乐教室(初赛),体育馆舞台(决赛)
十、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十一、奖励说明
按照评分高低排序,一等奖获奖选手将代表学校参与5月12日在盐田区举行的“盐田区礼仪之星形象大使”比赛;前十名选手将获得我校“礼仪之星形象大使”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品与证书。
十二、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宣传时间:4月7日——13日
宣传方式:通过校园广播、张贴通知、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6日下午放学前
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需附带一寸彩照)
报名地点:高一(1)班 李志强
(三)初赛阶段(4月20日)
(四)决赛阶段(4月27日)
(五)总结阶段
1、将比赛结果和总结在校园网站上发布;
2、撰写总结并报送教育局及媒体;
3、5月7日前将一等奖选手名单上报教研室主任;
4、组织一等奖获胜者参加5月12日的区级比赛。
十三、各项工作具体分工:
1、宣传发动工作;(李晓梅、周志强、王小云)
2、统计报名情况、制作评分表及邀请评委;(高峰)
3、落实活动当天的志愿者及制作横幅;(陈丽娜)
4、组织初赛、决赛;(王丽华)
5、活动摄影、拍照;(刘锦鹏、张国强)
6、活动音响器材;(李伟民)
7、奖品、证书采购及总结撰写、上报工作;(高峰)
8、上报一等奖选手名单并指导选手参加区级比赛;(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