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制小学将于20xx年6月5日下午举行红歌比赛,参与对象为1—6年级各班学生,比赛地点设在学校操场。每个班级需演唱两首歌曲,其中必唱《歌唱祖国》,自选曲目应围绕庆祝建党百周年或歌颂祖国。演唱形式可多样,要求演唱者着装统一、整洁,展现良好精神风貌。评分标准包括声音整齐度、情感表达、音准节奏、服装整齐度以及参赛人数等。活动设立团体奖项,分为低年级和高年级优秀奖、精神文明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评委由李小华等人组成,具体分工涵盖场地布置、分数统计、摄影摄像和后勤保障等。
一、组织架构:
组 长:李小华
副组长:赵明
成 员:王俊、李丽、周强、各班班主任
二、参与对象:1—6年级各班学生
三、活动时间:20xx年6月5日下午
四、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五、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每个班级需演唱两首参赛曲目。必唱歌曲为《歌唱祖国》,自选曲目要健康积极,主题围绕庆祝建党百周年或歌颂祖国、歌颂党的伟大贡献。
2、演唱形式多样:可以采用齐唱、合唱、领唱、以及朗诵配合演唱等不同形式展现。
3、演唱者需自然、大方,着装应统一、整洁,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4、各班可根据歌曲内容设计相应的动作和道具。
5、每班参赛人数须达到90%以上。
6、按抽签顺序进行演出,要求精神面貌良好,保持现场秩序与卫生。
六、评分标准:
1、演唱者声音整齐、音色统一且清晰、和谐。(30分)
2、演唱情感到位,能较好地表达出歌曲的思想情感。(20分)
3、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咬字清晰、吐字明确。(20分)
4、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大方,充分表现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30分)
5、参赛班级人数达到90%时不扣分,缺席每人扣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注:评分结果采用100分制,计算出班级的平均分。
七、奖励办法:
设立团体奖项。分为低年级和高年级评选:优秀奖3名,精神文明奖3名。
优秀辅导教师6名(每班可报一名优秀辅导教师)
八、评委名单:李小华、王俊、李丽、周强
九、具体分工:
1、场地布置及入场协调:刘美
2、分数统计:陈伟
3、摄影摄像:赵明
4、后勤保障: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