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变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修订旨在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流程,增强其科学性和实效性。修订的必要性包括:政策要求的变化、实施中暴露的问题、新标准的出台和地方经验的积累。新《管理办法》包含七章、47条规定,涵盖了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编制要求、评审与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应急预案年度评估和动态修订,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地方监管部门需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上,修订强化了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20xx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第17号局长令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流程。《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其科学性、针对性及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20xx年底,全国31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大多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各地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实现了基本覆盖,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也逐步走向规范化,从而推动了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
一、修订必要性
在过去的四年多时间里,我国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历了显著变化,各项政策及方针逐渐完善,因此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已无法完全满足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需求,因而需要进行修订。具体原因如下:
(一)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例如,《国发23号文件》明确要求企业应急预案需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开展演练。《国发40号文件》也指出,要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动态修订与完善。这些要求需要在《管理办法》中有所体现。
(二)原《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关于预案的编制要求不再符合当今对生产经营单位所需的“简明扼要、实用有效”的原则,部分内容应予以删除或调整,总体需要进一步简化。还需强化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增加预案发布前的桌面演练环节。原《管理办法》的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内容过于原则性,未能有效解决这两方面问题,亟需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和梳理。另外,应急预案实施部分的要求也需充实与完善。原《管理办法》中处罚措施较为单一,仅针对未按规定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这不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需细化处罚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要求。
(三)随着新标准、新规范的不断出台,原《管理办法》亟需更新。例如,近年来陆续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等标准均包含新内容和新要求,需将其纳入《管理办法》。特别是GB/T 29639-20xx的发布,该标准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内容及要求上显著变更,原《管理办法》应围绕这些新变化进行修订和更新。
(四)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和部分中央企业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有效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有助于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快速反应、有效运作的应急机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应在新《管理办法》中吸纳和充实,以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提升。
二、修订主要依据
本次修订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通知文件,还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三、修订主要过程
(1) 20xx年4月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中央企业总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专家征求对原《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由修订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反馈意见,以系统修订原《管理办法》。
(2) 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办法》(讨论稿),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讨论稿及原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完善讨论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3) 20xx年5月30日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研讨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整理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该稿件。
(4) 20xx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向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中央企业征求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于8月15日截止收集修改意见,依此对《管理办法》继续完善。
(5) 20xx年9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次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对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进行修订。
(6) 20xx年9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主任业务工作会议,参与部门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提出意见,随即进行完善。
四、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包含7章、47条规定,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 总则
修订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新增了“宣传”、“评估”和“监督管理”三方面的内容,使得应急预案管理的范围更加明确。增加了第5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的各项工作负有主责,并需落实应急责任、程序及保障措施。
(二) 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章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保留了原《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12条,其余条则进行了修订或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1. 将原《管理办法》第6条提前,并修改相关内容,明确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风险,指导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制,并编制简明操作程序手册。
2. 替换原《管理办法》第7条引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并修改为“结合本单位实际”。
3.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在新《管理办法》第8、9、10条中重新规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概念及编写要求。
4. 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需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的编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5. 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和配置应急物资。
6. 修改原《管理办法》第5条(现第13条)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7. 增加第14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但可以邀请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禁止全权委托。
8. 增加第15条,要求应急预案评审前需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桌面演练,以检验和完善预案。
(三)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
此章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预案评审要求简化,并增加公布要求。具体如下:
1. 新《管理办法》中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等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须邀请具备相应专业救援经验的人员,同时包括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须回避。
2. 新《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评审工作提供便利,并按照国家公布的评审方法进行。
3. 增加了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的发布要求,需通过政务网站、媒体等及时公布,同时对于需保密的预案应遵循相关规定。
(四) 应急预案的备案
1. 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在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受理备案的部门需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2. 明确中央企业总部需向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其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各分子公司的预案应按关系报送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五) 应急预案的实施
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1. 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演练活动,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 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建立演练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演练,检查预案的有效性。
3.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演练。
4.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统筹配置救援资源。
5.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建立使用状况档案,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6. 规定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以实现动态优化和规范管理。
7. 修改了四个条款,明确在以下情况下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资源重大的变化、重要信息变更、新的重大危险源出现、在实际应对或演练中的发现。
(六) 监督管理
将“奖励与处罚”修改为“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1. 地方各级监管部门应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作为执法检查内容之一,并每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督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和演练等情况。
2. 对未按规定编制、修订或培训等情况,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一般单位罚款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高危行业单位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3.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备案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七) 附则
未进行大幅修改,增加了“本办法自20xx年xx月起施行,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的说明。
五、基本框架
根据部门规章起草的基本规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框架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与公布、备案、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