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模板10篇

1914小时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旨在规范事故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正常运转。该预案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编制、评审、发布及演练等工作,强调综合协调与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应急预案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程序。预案分为综合、专项及现场处置方案,需定期评审和修订。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理,设有多个工作组协同工作,确保高效处置事故。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控制危险源,并组织救援,确保现场安全和恢复生产秩序。各单位需配备应急物资,开展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及修订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区域管理负责制等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

(三)综合本单位的风险评估结果;

(四)应急组织及人员职责明确,落实措施具体;

(五)包含明确、具体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程序,符合应急能力要求;

(六)具备可行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和单位的应急需求;

(七)应急预案要素齐全且信息准确;

(八)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的编制团队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及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各部门应根据风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点编制厂级应急预案,涉及多个单位的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与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风险源及特性,编制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对本单位应对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阐明应急政策、组织结构及职责、行动措施和基本程序,其编制应包括:

a)明确应急机构及总指挥和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b)说明危险物质的性质及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原因,相关预防和保障措施;

d)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有效措施以及人员撤离应急措施;考虑可能的后果及相应缓解措施;

e)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措施;

g)应急联络方式,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方式;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事故类型制定,详细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及范围,涵盖危险源辨识、措施及程序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针对特定装置或岗位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内容需具体且针对性强,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通过演练提高反应和处置能力,包括危险性分析、事故特征、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四)应急预案应附带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附带信息需定期更新以确保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按照分级评审原则进行评审,涉及相关部门需征得同意。

(二)有关危险物品的应急救援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需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

(三)评审应关注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四)各单位每年需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发生事故后应负责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经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各级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并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需按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备案的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其能够有效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及演练,主要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机构职责、资源保障情况及不同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和完善预案,提升应急管理及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可组织演练的预案需由主管部门组织,各单位负责相应级别的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需评估效果,并撰写评估报告,分析问题并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的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存档。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因兼并、重组等导致组织或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或技术变化的;

(三)环境变化导致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发生调整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修订后应及时上报修订情况,并依据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建立使用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并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运转和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推动XX集团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其他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针对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含1人)或经济损失达到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体框架,主要阐明事故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结构、事故风险情况、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等内容。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风险描述

(一)XX集团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XX集团的主要危险源包括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的压力容器、锅炉、仓库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8类:

1、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含拆迁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8、其他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XX集团的统一领导下,由牵头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有序、高效地展开。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由XX集团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集团安全督查组、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由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设置。

1、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监督管理的部门,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事故情况报告由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办公室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新闻稿需经办公室审核。

3、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依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物资保障服务方案,主导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与运输。

5、善后工作由负责事故处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殊情况由集团指定劳动、工会或保险部门牵头负责善后事务。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

1、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2、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对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进行紧急处理;

3、依据预案实施中出现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方案;

4、在本辖区内有权调用所需物资、设备、人员及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赔偿;

5、如遇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情况,组织实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及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8、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方式

XX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区内主要危险源的定期检查与评估,通过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风险管理。

2、预防措施

各主要危险源单位要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实行动火管理,加强对压力系统及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的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措施。

2、预警的方式

当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时,首位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应及时研究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领导、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事故的扩大。

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引发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并发出预警状态通知各职能部门及应急救援队,持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发布程序

各职能部门及应急救援队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信息后,需及时研究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2、信息报告与通知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位发现者应主动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主任应立即向副总指挥及总指挥报告。

对于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应遵循分级上报原则,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经过、伤亡人数(包括失联人数)及初步经济损失预估,已采取措施及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4、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救援队—→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单位对事件的控制能力,将事故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级别。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以下应急响应级别:

轻微事故由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一般事故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严重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别严重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二)事故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处置与控制事故。

2、应急响应后,各专业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及紧急处置。

3、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应按照应急方案有效推进,若需调整救援方案,须在确保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前提下进行,并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若事态急剧恶化,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动员各方资源参与救援工作。

(三)事故应急结束

在所有伤员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相关标准,排除次生和衍生事故隐患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可结束,所有应急救援队伍可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需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组移交的相关资料;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外部事故信息发布,按照真实、公开的原则发布信息;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内部信息的及时发布。

 七、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

(一)污染物处理;

(二)事故后果的影响消除;

(三)生产秩序恢复;

(四)善后赔偿;

(五)抢险过程及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等。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

详见附录二。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须选拔本单位骨干,组建自己的应急救援队。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需明确应急救援使用的物资与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经费保障

财务部负责应急专项经费,确定使用范围、数量及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资金的及时到位。

 九、培训与演练

(一)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宣传、学习事故应急预案及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员应急救援能力。

(二)各单位、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明确演练的内容、规模、方式、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演练后及时总结实战经验,修订完善单位或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集团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拥有指导与监督检查权。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以下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4、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隐瞒事故真相,私自处理事故的;

3、拒绝执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甚至在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的;

4、在应急救援任务中推诿扯皮、不配合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以便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开展应急行动而进行的组织准备和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相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所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影响得到控制后,为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生活及生态环境的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需向XX市安监局备案。

(三)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在演练或突发事故后应进行评审,以实现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集团制定;在具体实施中如有疑问,由XX集团负责解释。

(五)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预防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我公司位于某某市xxx区,厂区总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面积480平方米,仓库面积400平方米,现有员工35人,主要经营塑料配件的生产和加工。

2、危险性分析:

在生产过程中,我公司使用的化学材料包括聚乙烯和聚丙烯,其中部分原料具有易燃特性。部分化学剂对皮肤具有腐蚀性,直接接触可能导致灼伤或其他健康危害。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及相关应急救援小组。

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⑶、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有效执行。

⑷、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及时。

⑸、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2、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现场消防及应急抢险。

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救助。

通讯组:负责现场信息传递与后勤保障。

警戒组: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与交通疏导。

运输组:负责伤员的转运与物资的调度。

四、预防与预警:

1、事故预防措施:

⑴、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

⑵、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⑶、加强车间通风设施,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⑷、合理谋划存料,做好原材料与易燃物的隔离。

⑸、定期检修消防设备,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⑹、建立快速报警机制,确保及时响应。

2、报警与通讯:确保单位的消防和通讯设施完好无损。

①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②应急物资:

灭火器、消防砂、防火泵、急救包、水桶。

③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一部、每位管理员配备一部移动电话。

④防护用品:

安全帽、护目镜、工作服、绝缘手套。

五、应急响应:

1、事故处置措施:

⑴、发现火情后,现场员工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并迅速上报。

⑵、灭火组应根据应急响应流程,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优先切断电源。

⑶、总指挥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挥,若总指挥不在现场,则由副总指挥负责。

⑷、警戒组依照火灾类型与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域,做好现场隔离与交通疏导。

⑸、救护组应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

⑹、运输组负责调度消防物资,确保及时运送到位。

⑺、通讯组应根据火情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显眼位置引导消防车进场。

⑻、参与救援的人员需做好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2、化学品伤害处置方案:针对皮肤灼伤:

①、立刻远离事故现场,脱去受污染的衣物。

②、立即用清水冲洗受伤部位至少10—15分钟。

③、切忌在新的伤口上随意涂抹药物。

④、根据伤情由急救组和运输组负责伤员送医。

⑤、若眼睛受到伤害,需立即用清水冲洗,同时撑开眼皮。

六、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总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现场痕迹不被破坏,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指挥部将安排必要的修复工作,并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有序地组织实施事故抢险和救援行动,从而提高本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响应流程,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修订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 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高效、有序的方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不断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努力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下,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2.2 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督查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和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稳控措施和宣传报道9个工作组,各组主要职责如下:

2.3.1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由安监局与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主导,并依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

2.3.2 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治安管理及交通疏导,组织救援受害者,疏散或撤离危险区域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限制人员及车辆进出,预防并制止破坏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人员进行监控,防止其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任务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3.3 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的类型,指挥长指派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指挥与协调,及时将现场信息反馈给指挥部,如情况紧急可先行处置并随后报告。

2.3.4 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并迅速调配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负责,其余乡镇卫生院协作,具体任务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3.5 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性质,运用环境监测装备,及时评估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及土壤造成的实际及潜在危害,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影响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政府和部门协同,具体任务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3.6 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及救灾物资,安排救灾人员的饮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协作,具体任务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3.7 善后处置组:依据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成立事故善后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及时通知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告知伤亡人员家属,安排接待与安抚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进展情况。

2.3.8 稳控措施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带来的潜在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的过激行为。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任务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3.9 宣传报道组:负责指导媒体进行信息报道,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

2.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 指挥部职责

2.4.1.1 发布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 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4.1.3 随时掌握《预案》的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理。

2.4.2 办公室职责

2.4.2.1 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安排下,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 根据事故的状态,在指挥部指挥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 适时发布公告,公开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

2.4.2.5 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在演练中发现的问题。

2.4.3 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 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

3.1.1 立即向110或119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及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 事故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3.1.2.1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和报告人;

3.1.2.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初步财产损失估计;

3.1.2.3 事故原因与性质的初步分析;

3.1.2.4 事故抢救及处理情况和采取措施;

3.1.2.5 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事项。

3.1.3 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与公布,统一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管理,相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 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部门在开展抢险救援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避免与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移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的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或绘制现场示意图,并撰写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和证据。

 4.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需立即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上级相关部门。

4.2 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对受损的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进行修复,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公安部门需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与交通疏导,防止和制止任何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监控,防止其逃逸。

4.4 卫生计生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医疗设施抢救伤员;药品企业需及时提供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同做好抢险工作。

4.5 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下,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与运输。

 5. 其它事项

5.1 本《预案》为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和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5.2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 各参与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和补充。

5.4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理阻碍或拒绝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场所。相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后,如因玩忽职守而未能按时提供必要物资,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的党政一把手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以赴做好抢险与救灾工作。

5.6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

为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成立xx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X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和生产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会、卫生院、民政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共同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的统筹指挥与协调。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地点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刘尚平,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及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多个工作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由副镇长xxx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及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并落实上级政府的指示。

二是现场救援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xxx担任组长,成员有公安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民兵应急分队、事故现场村委会及事故相关企业。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控制和保护工作。

三是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局长xx担任组长,成员有民政局、电力公司、事故现场村委会及事故相关企业。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及通信、电力保障工作。

四是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院长xxx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村卫生站。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后续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xxx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安局、财政局、工会、事故现场村委会、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企业。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和受害人员的安置及慰问工作。

六是安全维护组。由公安局局长xx担任组长,成员有事故现场的村委会及民兵。负责维护现场治安及道路通行,必要时依法控制相关责任人。

二、预防与事故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需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巡查,督促企业定期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二)事故报告

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报告,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单位。

2.事故经过、伤亡人数及初步经济损失评估。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如情况不全,可先报告已知情况,待后续补充。

三、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调动相关成员及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优先确保人员安全,组织营救被困或遇难者,及时救治伤员;事故现场需妥善保护,如需移动物品,须进行标记并详细记录。

2.迅速确认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影响,防止进一步损害。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电力、通风、提升、排水及通信等系统,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创造条件帮助遇险人员逃生。

4.根据救援团队的情况,尽快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和计划。

5.协调相关单位提供应急支持,调度各类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和社会秩序;

7.研究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二)应急结束

在确认所有遇险人员安全撤离(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已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撰写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经上级确认后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结束应急状态。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维护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后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明确的职责划分、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科学有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则

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先。始终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以尽量降低事故造成的影响。

1.3.2 统一指挥,各司其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能力。

1.3.3 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坚持全局规划和资源整合,加强培训与演练,把日常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充分利用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力量。

1.3.4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相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促进信息沟通,确保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1.3.5 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事故处置的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

 2.应急响应组织及其职责

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架构

2.1.1 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筹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现场总指挥则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部门及社区居民代表组成。

2.1.2 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应急体系的建设及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安排。

2.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的主要职责

2.2.1 指挥部及其成员的核心职责包括: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

1. 建立完善的应急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个部门能够迅速响应生产安全事故;

2.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流程及人员疏散计划;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4. 加强与专业救援队伍的协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获得外部支持;

5. 建立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收集和传递事故信息,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可以第一时间掌握事故动态;

6. 设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资源;

7. 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评估和总结事故处理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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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E. 贯彻国家、省、市和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及相关办事处的决策部署;

F. 承担区级办事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G. 协助地方政府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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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 负责统筹和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方案;

B. 编制和维护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辖区单位应急机构和团队的准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C. 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及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的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 组织和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及相关交流活动;

E.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响应流程

3.1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分类

3.1.1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 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未爆炸的危险品,并进行人员疏散;

B. 进行现场保护和伤者救助工作;

C. 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类型和数量。

3.1.2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 迅速抵达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影响区域的其他人员;

B. 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识别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危害范围及程度,并立即实施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

C. 进行伤员救治和现场保护工作。

3.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 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依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将事故情况同时报告给相应的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及区安监局(值班电话:xxxx)。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应在获知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进行分类。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的初步原因及性质判断;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事故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若超出办事处的应急处理能力,应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的支援。

3.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 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初步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A.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B. 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进行处置;

C. 划定警戒区域,实施必要的管控措施;

D. 进行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E. 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 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 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如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需报送区相关部门。

3.3.3 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与应急救援队应迅速到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与工具。

3.3.4 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总指挥,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 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 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C. 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

D.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 组织协调各方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F. 向办事处及区安监局(电话:xxxxxx)及时报告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 措施要求

A. 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 若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须进行照片记录、标志性标记、详细记录及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及证据;

C.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险源,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以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

D. 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需实行24小时值班,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

E.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出现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变化等新情况,需及时补报。

4. 应急结束

对于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已有效控制、危险已消除后,应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的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征用与补偿,事故后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确保消除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及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 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 奖惩及责任追究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相应的处分和处罚;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并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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