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地震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以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预案包括成立应急指挥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阶段进行新闻宣传和信息传递,同时强化资源和物资保障,确保重要交通和建筑设施的安全。在震后应急响应中,各单位需迅速了解震情、进行人员救助及恢复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预案还强调公众防震知识的普及和应急演练的重要性。通过这些措施,提升全社会的地震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在地震灾害面前能够快速恢复正常秩序。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篇
为确保防震减灾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破坏性地震的新闻宣传组织和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新闻报道工作职责,结合××宣传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破坏性地震宣传报道应急预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地震应急宣传报道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宣传部、××广电局等相关单位。
二、工作职责
针对地震事件,分别在平时、临震前、震后及地震谣传四个阶段进行及时有重点的报道。
三、应急程序
当县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时,经过对震中、震级、震源深度等三要素的测定后,需迅速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将信息传递至地震应急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单位。
四、应对措施
严格遵循县抗震减灾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闻宣传的口径和方式。
(一)依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新闻报道方案及发布内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报道,确保及时、准确地传达地震信息;
(二)配合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及避震疏散知识的宣传工作;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发布与震情相关的新闻,并认真审核相关稿件;及时收集并制作反映灾情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四)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并报道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的典型事迹。
(五)加强与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协作,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社会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救助和互救的能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六)针对没有确切依据、无中生有的地震谣传,要根据地震部门经县人MIN政府批准的宣传口径,发布辟谣的新闻报道或公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组织辟谣,确保信息的准确传播,平息地震谣言和误传,稳定公众情绪及社会秩序。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2篇
一、指导理念与原则
依据新时代的军事战略方向及公路抗震防护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战备资源与民兵组织,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资源及人员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的培养。在紧急情况下,严格遵从上级的指示与要求,确保XX市内的G319线、G205线、S103线等重要通道及通向闽南沿海地区的主要公路畅通安全。
二、组织架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及抗震救援指挥部,负责在紧急及突发灾害情况下,对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与指挥。指挥中心的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构成。设立交通战备及抗震抢险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及监督局属各单位的战备与救灾任务,并审定具体的应急方案与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的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立专用的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救灾物资和公路抗震防护物资,由专职仓库人员进行管理。抗震抢险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战备和救援物资的存量,并保持物资的完好状态,适时依据需求增加储备数量和更新各类物资。
(二)运输保障。基于我局现有的运输能力,在必要时,可根据紧急状态的方法,通过市交通战备办调度交通运输保障队(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网络及其他公共通讯设施,在公共通讯设施遭受破坏时,可通过市交通战备办调动交通通讯保障队(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专用通讯线路确保通讯畅通。同时准备备用摩托车和小型车辆以形成联络网络,确保在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顺利传递。
四、实施方案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应始终保持战备与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日常维护与巡视,及时将重要部位的现状信息反馈至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及时、准确地进行预测与决策,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公路分局应迅速了解公路震情与灾情,明确应急抢险工作的规模,并立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将汇总信息并向市府办及市地震局通报,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需迅速落实组织、物资、人员以及车辆等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和协调辖区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执行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的抢救命令,应立即组织力量奔赴灾区,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灾区现场的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将依据地震的级别和破坏程度,组织实施架设贝雷钢桥、绕行、抢修等应急方案。同时在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和生产恢复组等相应工作小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顺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受损的公路、桥梁、隧道及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在必要时,还需在主要交叉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或派遣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量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
附件:(一)公路抗震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三)XX市公路局重点保障公路。
(四)重要桥梁遇毁抢修方案。
(五)重要隧道遇毁抢修方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1996]5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九号),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集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的职能分工,积极履行应急责任,以确保应急响应的迅速启动和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资源和行业优势,为地震过后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恢复创造条件。
第三条 应急工作原则
1、组织原则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4篇
2、协调机制
应急管理工作需与集团公司的常规管理、生产运营、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消防防护以及抗震减灾工作保持紧密协调,同时在实施应急处理时还需确保指挥的权威性;应急行动应充分调动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高效的协作与配合。
3、关注次生影响
鉴于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环境中的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有毒污染特性,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往往更为严重,甚至可能造成的损失超出震中直接灾害带来的影响。在应急应对时须充分考虑这些特殊情况。
4、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在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管理工作。本预案涵盖集团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并根据震情由集团公司决定参与应急支援的其它单位及动员范围。
5、破坏性地震等级分类
(1)一般破坏性地震
指造成10至200人(含200人)死亡及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地震。
(2)严重破坏性地震
指造成200至1000人死亡,经济损失达上年省内生产总值1%至5%的地震。集团公司所在地如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6.5级至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至100万人口的城市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此类地震。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指造成1000人以上死亡,经济损失超过上年省内生产总值5%的地震。若集团公司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认定为特大损失地震。
对于低于一般破坏性地震标准的事件,将按照日常管理程序处理。
6、预案启动条件
依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应急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当集团公司单位所在地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抗震办公室及各个部门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依据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集团公司下属单位需在集团公司指挥下执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第二层次:在严重及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相关震情后,集团公司将成立“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称应急指挥部),本预案随即启动,并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如其他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影响到集团公司单位,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亦应依照上述标准启动本预案。
第二章 应急指挥部的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成人员
应急指挥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委员会及下属责任单位组成,特大损失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将调整为集团公司的“应急指挥部”,其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具体成员见附件1)。指挥部设有办公室,由办公厅、安全环保局、炼化部、油田部与销售部的成员组成,办公室地点设在集团公司炼化部的调度室(具体人员见附件3)。
第五条 应急指挥部职能
1、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须参加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接受统一调度,并按照要求部署集团公司的抗震救灾任务。
2、负责协调集团公司涉及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并组织相关行动。
3、实施应急指挥,调配集团公司系统在抢险、救助、医疗、消防及物资支援等方面的资源。
4、负责震后灾情及震情的上下报工作。
5、组织工作组前往受灾单位,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完成国务院或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指挥部内部职能分工
指挥部内各组成单位的成员在预案启动后,必须确保指令畅通、高效落实。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在两小时内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办公室报到,未在京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递补。
(2)协调集团内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2、办公厅职责
(1)保持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沟通,确保指挥长及副指挥长及时参会。
(2)接受外部支援请求,组织相应的应急工作。
(3)必要时请求国家相关部门提供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对受灾单位的慰问安排等。
4、炼化部职责
负责在非油田及销售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1)与地震灾区保持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情数据;接受受灾单位的救援请求,并向指挥部汇报,同时传达指挥部的救援指令。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救援。
(3)协助受灾单位做好生产恢复的准备。
4、油田部职责
负责油田企业所在地的抗震救灾工作。
(1)与地震灾区保持信息联络,快速收集震情及受灾信息;接受救援请求并向指挥部反馈,同时传达指挥部的指令。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
(3)帮助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5、销售部职责
负责销售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救援工作。
(1)与受灾单位保持信息沟通,收集震灾信息;接受救援请求并向指挥部汇报,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令。
(2)组织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救援。
(3)协助受灾单位恢复生产。
6、工程部职责
调动施工单位提供紧急救援及恢复工作支持,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前往受灾区协助工作。
7、物资装备公司职责
负责调配各类救灾物资、抢险工具、通讯设备及急救医疗器材,确保恢复生产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及时到位。
8、财务部职责
经指挥部批准后,负责救灾资金的紧急拨款。
9、国际事业公司职责
负责处理受灾单位对急需进口设备及材料的相关事务,并协助外商安全撤离。
10、信息中心职责
建立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的24小时热线联系,确保在通信中断时迅速与相邻单位取得联系。
11、石化报社职责
负责宣传震情、避震知识及救援工作,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2、百川公司职责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交通保障,并协助集团机关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安置。
13、安全环保局职责
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收集震级、震中等信息,组织医疗救护及消防力量,并协助进行灾后评估和保险理赔。
第三章 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七条 抗震设防与强化
各单位必须依据国家及集团的标准,做好抗震防护及加固工作,确保建筑物与设备满足抗震要求。地震发生后还需采取紧急加固和人员疏散的措施。
第八条 应急自防方案
《石油化工企业抗震防灾对策》是应急工作的基础文件,各单位需定期修订相关方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 抗震演练
在建立抗震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以确保各项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5篇
一、总则
为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能高效、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相关要求,依据《合浦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学校概况
我校位于广西合浦县廉海路24号,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设有平房,现有教师五人,学生约五十名,分为四个班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或地震预报发布后,该工作小组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校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接受上级防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指挥):周人菊
副组长(副总指挥):吴朝远
成员:罗小庆、朱萍芸、陈英兰、周燕、罗敏
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演练。
2、全面负责学校的防震减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师生的避震、自救和互救能力。
3、地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强化对学校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以及实施学校的应急预案。
4、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各救灾专业组和师生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活动中。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并在必要时争取外部援助。
(三)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办公室组长:周人菊
组员:吴朝远、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制定和定期修订学校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程序。
(2)组织开展防震知识宣传培训,实施地震应急模拟演练。
(3)收集、拟写关于学校防震减灾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上下情报的传达。
(4)协调各救灾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宣传报道和简报的起草,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6)安排地震应急救援期间的值班工作。
2、应急疏散组组长:朱萍云
组员:陈英兰、周燕、罗敏
职责:
(1)对师生进行防震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防震避震技能。在地震撤离时指导学生,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2)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地震应急疏散路线图,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并设置醒目的安全疏散标志,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确定避震安全场所及各班学生的集结位置。
(3)接到上级地震预报或发生地震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师生进行紧急避震和疏散,确保撤离过程安全有序。
3、抢险救灾组组长:周人菊
组员:朱萍云、陈英兰、周燕、罗敏、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指挥全校师生迅速实施自救和互救,转移受伤人员,救援被埋压人员。
(2)组织抢救重要财产和档案等。
(3)协调相关部门恢复破坏的水电通讯等设施。
(4)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等次生灾害。
(5)开展灾情调查、统计与上报工作。
4、医疗救护组组长:吴朝远
组员:罗小庆、陈威威
职责:
(1)在指定地点建立医疗救护点,准备必要的药品和救护器具。
(2)对受伤师生进行简单救治后,转送至就近医院,并通知其监护人,确保及时救治。
(3)负责联系120、110等救援机构。
5、安全保卫组组长:吴朝远
组员:罗小庆
职责:
(1)地震发生后,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护,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扑救工作。
6、后勤保障组组长:朱萍云
组员:陈英兰、周燕、罗敏
职责:
(1)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的供应。
(2)负责接待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以上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补充,遇重大人事调整时应重新修订预案并报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备案。
四、地震应急疏散路线图及避难场所规划图
略
五、地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预警后,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布相应消息和警报,全方位组织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督促各小组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2、组织人员对学校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和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类室内大型活动。
3、根据震情发展,决定师生的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及时将各种灾情信息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校办为灾情速报小组。
7、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8、及时平息地震谣言,稳定人心,维护学校秩序。
六、地震发生时应急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各救灾小组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所有人员撤离至指定地点后,立即清点人数,各班由班主任清点,教师由校领导清点,后勤、医务、保卫等部门各自负责人清点,并将情况报告抗震救灾指挥部。
(4)迅速切断电源和水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6)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救护站。
(7)做好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安全。
(8)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受灾情况,上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必要时请求支援。
七、地震应急避险要点
(一)紧急避震、疏散:
1、上课(自修)时间:
A、上课教师迅速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按照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迅速撤离到操场指定地点。
B、校内其他人员遵循相应操作。
2、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应在教师及后勤人员的指导下先就地避震,然后迅速撤离餐厅,按“先近后远”原则前往操场;
B、校内其他人员遵循相应操作。
3、休息(夜间)时间:宿舍内学生在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组织下就地避震,然后迅速撤离宿舍,按疏散方案和预定线路前往操场指定位置。
(二)震时避震要点:
1、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尽量缩成一团,保护头部,躲在课桌、餐桌或床下(旁),靠外墙的学生应往里靠。
2、在操场或其他空旷地方的师生,需尽量躲避至安全地点,保持原地蹲下,保护头部,避免靠近高大建筑物和危险物。
(三)紧急疏散要点:
1、应有序疏散,使用最近的楼梯下楼,避免在楼梯和走廊内拥挤,防止跌倒。
2、相关教师应在每层楼梯指挥,确保学生有序撤离,学生需听从指挥。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排队有序进退,避免争抢和慌乱。下楼时保持稳步快走,平地上可迅速小跑,按疏散方案和预定路线前往指定位置。
4、疏散时可用书包等保护头部,避免受伤。
5、尽量避免穿过建筑物,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6、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点后,应立即蹲下保护头部,待疏散结束后各班清点人数并报告。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后报县地震局和县教育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6篇
为了确保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响应工作能够迅速有效、井然有序地进行,尽量减少地震带来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结合《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包含对显著影响的破坏性地震及与之相关并可能对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产生影响的事件的紧急处理。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及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有感地震和临震应急。当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时,区政府将领导本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而在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情况下,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将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与协调。对于临震预报发布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需立即依照本应急预案实施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的地震,可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当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及受震影响较大的各街道办事处需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及时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告灾区进入震后应急状态;设立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事务。区地震局负责进行地震速报、灾害损失的快速评估、灾情速报及震情趋势的判断等,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地震局上报;提出应急响应的建议;实施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迅速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开展现场考察;并与相关部门协同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及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会根据灾情对灾区提供支援和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200至100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作严重破坏性地震。
当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及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则需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进行汇报。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应迅速了解震情与灾情,向区政府报告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的地震应急事务,并在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施特别管制措施。该机构需立刻组织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协助灾区的救援工作。
(二)区政府的应急响应
1. 区地震局须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同时抄送到相关部门,提出对地震趋势的判断及应急工作的建议。
2. 区政府需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相关部门通报震情和灾情;宣布灾区已进入震后应急状态;派遣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并协调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助。必要时,区政府可决定实施交通管制及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 区政府应视灾情派工作组深入灾区进行慰问,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进行应急投资。
4. 基于灾情和受灾地区的需求,区政府可确定相关部门对灾区展开紧急支援,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政府的部署进行支援。
1.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组织部队前往灾区,进行被埋人员的救援及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工程抢险,在地震现场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调整救援和抢险队伍。
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险情,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负责与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实施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及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及地震现场工作组,处理相关咨询等事务。
3. 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需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两小时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应急工作,并集中领导相关工作。
(2)立即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救助队前往灾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
(4)迅速组成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构成的灾情及险情调查小组,核实震中、震害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针对灾区的房屋、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的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和记录,同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及队伍进入灾区应避开的路径的建议。基于灾情和险情的发展,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不断增派及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尽快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及参与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人员及设备。
(6)迅速汇总灾情,并在震后两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紧急支援请求的项目和内容。
(7)安排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相关事宜。
(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部门参考,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的依据。
本预案实施后,XX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XX〕11号)将同时废止。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7篇
为提高学校在遭遇破坏性地震时的应急响应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构成
1、领导小组
学校的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组 长:王小鹏 校长
副组长:刘琼珍、胡素云、杨晓霞
组 员: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贺红梅、智涛、刘志鹏、王涛、吴开军、呼延
总务处负责防震减灾办公室工作,校长室为指挥中心,倪宏宇担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 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深入研究破坏性地震的应对措施,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2) 积极宣传地震灾害的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防震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3) 严格物资保障,按预案要求储备、落实饮用水和食品,做好防寒防雨物资的准备,保证教材、教具和抢险设备等始终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4) 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抗震减灾工作,努力将损失降至最低。
(5) 全面调动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依法发布相关通知和警报,全面组织抗震工作。各相关部门须随时待命,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封锁和关闭危险区域,暂停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同时对锅炉、供电设备和机房等重点设施做好防护,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强化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及其家长的心理安抚工作。
5、安排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确保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维持。
6、落实各类物资的准备情况。
三、震后应急响应
1、无论有无预警,若本市或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学校行政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救援队需在震后1小时内集结待命。
2、所有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展开救灾工作。
(1) 立即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在建筑物内的人员迅速撤离。
(2) 立即关闭和切断电力、燃气和供水等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以防止震后发生其他事故。
(3) 开展现场救护,优先救助受伤人员,及时将其送往就近的医疗站。
(4) 加强对重要设备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确保校园内的巡逻和值班工作,以防范各种犯罪行为。
3、积极做好师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4、及时了解和报告本校的受灾情况,确保信息准确迅速上报。
四、其他
1、在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的指示,通过电话、面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类命令和指示。
2、各部门在抗震减灾应急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听从指挥,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顺利实施。
3、本预案于20xx年5月进行了更新,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8篇
1. 总则
1.1 为了确保在地震发生时应急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展开,并最大程度地降低地震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办发〔1997〕54号文发布的《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当地发生一般或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各地区电力企业须立即响应,按照预案启动抗震救灾行动;在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
1.3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所有电力系统及其各级企业。
2. 抗震救灾组织的成立
2.1 抗震救灾机构的组成:
指挥长:本级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
副指挥长:本级单位主管电力生产及建设的负责人。
成员:本级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消防、保卫、卫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
2.2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设立
在收到地方政府的地震预警或实际发生一般破坏性及以上地震后,相关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机构应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进入临震应急阶段;在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后,省电力局或网局的抗震救灾机构同样宣布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进入震后应急阶段;如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则国家电力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形成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进入震后应急阶段。
2.3 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震后应急及抗震救灾工作。
2.4 各电力企业在收到地震预警或遭遇破坏性地震后,须及时向上级抗震救灾机构报告,并同时直接向电力行业部的抗震救灾机构汇报。
3. 地震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3.1 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1.1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員伤亡与经济损失(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标准)的地震。
3.1.2 本地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后,地方电力企业抗震救灾指挥部应立即根据本预案展开“电力保障”措施;省电力局或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需迅速掌握震感及损失情况,包括员工伤亡、设备遭受损坏情况以及供电影响,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向省政府及电力部报告,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 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2.1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的是造成200到100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GDP的1%到5%的地震。若在大于100万人的城市或地区发生6.5级以上、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万到100万人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3.2.2 一旦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省电力局或网局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快速响应,执行本预案,立即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并报告电力部,迅速查清人员伤亡及电力设施的损毁和供电受影响情况,指挥和协调“电力保障”的应急工作。
3.2.3 网局或省电力局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必须在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组织人力和物资,向震区进行“紧急支援”工作。
3.3 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3.3.1 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超过1000人死亡且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GDP的5%以上的地震,或在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
3.3.2 若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地震灾区的省电力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须根据本预案做好“电力保障”的应急反应;省电力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需在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系统内资源投入到“电力保障”和“紧急支援”工作中;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在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全系统资源进行相应的工作。
3.3.3 在发生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后,国家电力公司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尽快派出联络员,参与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国家地震局作为办公室),并在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与本部的数据交换。
4. 临震应急期“电力保障”的准备工作
4.1 一旦收到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地方电力企业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即刻进入临震应急期。
4.2 在临震应急期内需进行“电力保障”等准备工作:
(1) 完善抗震救灾物资的储备,包括电力设备、设施及供电、通讯线路等一旦受到地震损毁后的恢复所需物资与器材的准备;针对震后可能引发的火灾,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交通车辆的应急使用;准备必要的医疗抢救物资等。
(2) 完善电力调度的安排。针对可能受地震影响或引发次生灾害的电源设备和设施,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尤其是对核电、水电站等关键设施,根据危害最小和损失最低的原则做出运行方式的变更,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 确保重要用户的备用电源工作。在临震应急期,必须检查重要用户(如水源公司、公安、消防、监狱等)备用电源的可用性,确保其保持应急状态;供电部门还需准备必要的移动或应急电源,保障重要用户的应急需求。
(4) 明确人员组织和分工。电力企业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细致操作;各级调度人员需严格调度纪律,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命令的准确下达和执行,确保地震期间电力调度的稳定性;需组建抢险队,并明确分工,保持应急响应状态。
(5) 针对地震后可能出现的危及电力设备的地质灾害,如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面沉降等,要采取紧急预防或加固措施。
(6) 接到避震通知后,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电业职工及其家属的避震疏散工作。
5. 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期的“电力保障”及“紧急支援”工作
(1) 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及时确认地震造成的电力设备和设施的损毁情况,明确受损的供电线路和通讯系统的状况,立即投入抗震救灾及自救恢复工作,并保证迅速向上级机构报告。
(2) 网局或省电力局的抗震救灾指挥部应迅速组织系统内力量,协同震区电力企业修复受损的发电、输电、变电以及配电设施,并确保重要用户及灾区的电力供应。
(3) 根据需要,网局或省电力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快速组织力量,参与震区电力建设工程的抢险和救援工作,以期减少损失。
(4) “电力保障”工作同时还包括对震后可能因次生灾害影响的电力设备及设施进行紧急处理、加大监测力度,防止事态恶化,减轻或消除污染风险。
(5) 地震区域各级电力企业的医疗队伍与交通车辆需保持可调动状态,随时准备响应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动,前往震灾地区参与“紧急支援”工作。
(6) 地震区域电力部门应加强治安管理与安全防卫工作,并协助地震灾区的公安部门,以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7) 电力部门应迅速开展地震造成损失的统计与评估工作,并逐级上报,由电力部向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或由部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国务院临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9篇
为确保在我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市、区政府的相关工作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展开。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淑英同志担任组长,其余成员为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附后)。学校总务处负责兼任防震减灾办公室和指挥室,王章同志担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⑴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深入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及措施的落实。
⑵ 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全校师生进行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的训练,不断提升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 严格做好各项物资保障,按照预案要求积极筹备,确保饮食、饮水、防冻防雨物资、教材教具及抢险设备等的落实,强化管理,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⑷ 地震发生后,迅速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各方力量全面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震造成的损失。
⑸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依法发布相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防震减灾工作,相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相应任务。
2、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内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和关闭存在危险的场所,暂停所有室内大型活动。
3、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和机房等重要设施的防护,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开展宣传教育,保持师生和家长的思想稳定。
5、加强各类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育、工作及生活秩序。
6、按照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7、在上级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的抢险救灾工作。
⑴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⑵ 迅速关闭和切断电力、燃气及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一切明火,防止因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
⑶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核心的现场救护工作,将受伤人员及时转移至附近救护站。
⑷ 加强对重要设备和历史文物的保护与救护,确保校园内的值班和巡逻工作,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8、及时掌握和汇总本系统的受灾情况并上报。
三、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市、区指挥部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发布命令和指示,区教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地方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教育局域网等方式传达各项指示。
2、在防震减灾的应急行动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3、各部门应依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落实各项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