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旨在提升学校和幼儿园等机构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财产保护。预案包括责任人和指挥组织的明确分工,强调快速报告和及时处理。重点措施包括普及防灾知识、定期安全检查、建立应急通讯网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可以迅速转移师生、提供救助和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疏忽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强调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优先保护师生安全,确保信息透明、反应迅速,以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一、责任人:
学校管理层
二、事件处理组织: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小组。
三、报告流程:
(1)应急指挥小组在第一时间抵达事发地点进行统一指挥。
(2)由学校管理层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预防及应对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应向全体师生普及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自救知识,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后勤部门需对校园内的建筑物、排水系统、电气设备、消防设施、树木以及窗户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信息员在接到上级指令、天气监测预报或停课通知后,需立即通知学校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当未收到停课通知时,由应急指挥小组集体商讨决定应对措施。
(4)学校管理团队在收到恶劣天气预警时应做好应对准备。发生灾情时,后勤主任需在放学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园内悬挂物。管理层要组织各班主任确保教室门窗关好,并增加值班人员。
(5)一旦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应统一分配人员,各负其责展开自救和救助工作,遵循“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需做好灾后卫生防疫,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的扩散。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了有效提升幼儿园在自然灾害事件中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工作,降低或消除自然灾害带来的伤害,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涵盖的幼儿园为: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涉及的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水、干旱、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及暴雪等,造成的幼儿园建筑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断等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增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及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实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自然灾害不危害师生安全及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1、防范为先,常备不懈
通过经常性的自然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提升幼儿园师生日常安全防护意识。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尽力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指挥
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确保依法管理,违法行为依法追责。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的预防、指挥、协调和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需做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对于责任落实,由各班主任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工会主席进行管理。
4、快速响应,高效运作
建立预警及快速响应机制,增强各类人力、物力及财力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需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地进行处置。
四、组织管理
组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预防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研究和分析相应的预防措施。
3、根据季节变化及情况,普及自然灾害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检查各班落实自然灾害事件的防范措施。
5、总结并推广部分班级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的成功经验。
6、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开展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重视并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2、幼儿园应定期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的疏散安排。
4、增加对幼儿园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对自然灾害多发区域进行有效加固。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专用值班电话87563287。
2、严格按照制度报告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确保信息报送畅通,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都要及时上报。
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隐瞒、延误或虚报事件,并不得授意他人隐瞒及虚报。
4、设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及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自然灾害隐患,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幼儿园未履行应急处理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反应和处置,确保组织、人员和资金到位,以最快且最有效的方式处理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八、责任追究
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师生安全及校园稳定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对于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调查,确保事故原因查清,责任人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如因失职、管理疏忽导致自然灾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提升我校在自然灾害中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舍完整,维护校园的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针对校园内发生自然灾害后,对受灾师生的学习与生活进行紧急救助的具体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后紧急救助的响应。
一、指导思想
秉持“预防为主,灾时准备,警惕常在,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降低因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的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为组员。设立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及救助工作进展,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与区民政局联络,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标准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的饮水和食品卫生情况。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以及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确保救灾信息的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要密切关注气象、地震及灾害预警部门发布的灾情预警信息。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受灾师生的生活安排。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研究决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快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进行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汇集和分发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园内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及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监督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并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校内师生进行模拟演练。全校两千余名师生应做好紧急疏散及保护校园贵重物品的工作,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三)办公室在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停课时,使用学校通讯网络设备第一时间将信息传达给相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四)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迅速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应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并加固窗外悬挂物品,检查旗杆和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物品跌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确保室内门窗关闭完好。电脑室的老师需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如发生破坏性灾害,及时做好自救应对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开展自救行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内传播,确保大灾过后无大疫。
(九)灾后应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和课时,尽快恢复正常的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编制依据
二、目的
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旨在有效预防和控制由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事故,并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响应团队:
组长:项目主管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及总工程师
组员:工程部、设备部(机电部、材料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调度室、生产作业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全监督员担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响应团队:负责制定本项目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送公司应急响应中心,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自然灾害现场的情况,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所有人员和设备资源。
(2)根据自然灾害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总体安排和协调。
(3)督促、检查并指导各作业区定期进行自然灾害演练和隐患排查。
办公室: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情况,协助防护工作,并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上报救援团队。
组长:负责本项目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应急响应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并实施抢险方案。
设备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以确保后勤支持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治及送医工作,并调动公司人员参与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对外沟通、车辆调度等工作。
生产作业区:
(1)定期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培训人员掌握有关知识,如应急救护、设备使用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使用;
(3)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应急响应团队。
办公室电话:
3、资源配置
4、项目部每月在综合评比中定期对作业区的应急设施和自然灾害隐患进行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如切断可能受影响的电源。
2、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作业区主任和调度员,同时电话报告项目部的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xxxxxx;办公室电话:xxxx。
3、项目部接到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迅速前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
(1)负责组织救助自然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工作,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所有与事故相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不得破坏。如需移动某些物体以救助受伤人员,必须做好标记,可以尽量录像或拍照记录事故现场及抢救过程。
(2)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向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延迟报告或虚假报告。
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电话:
公司传真:
4、若事态无法有效控制,在应急响应团队统一指挥下,需迅速向当地相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在当地公安及消防部门的指挥下对现场情况进行清理,妥善安抚受灾人员及其家属,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警:119
5、若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伤亡,应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治疗。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自然灾害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结合现场的救援情况对预案进行分析和研究,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防治法》
2、《城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3、《自然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办法》
六、相关记录
1、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救援队人员名单
3、应急设备及设施清单
4、义务救援人员培训及演练情况记录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记录
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地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到及时、有序、高效、科学的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防治法》,《自然灾害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应对”的原则。
第三条 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施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和响应原则以及分部门协作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相关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制。
第四条 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自然灾害应急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地区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检查、监督本地区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应急工作。具体成员如下:指挥长:王伟,副指挥长:李华,张磊,陈晨。
第六条 我地区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并设立自然灾害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李华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第七条 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办公室,应坚持领导班子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职责:
(一)确保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的相关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自然灾害应急值班,建立应急预警系统,视频监控,以及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公众教育,重点在灾害高发期开展应急宣传活动。
(四)动员社会力量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防范的地方性规定,并督促实施。组织志愿者在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确保安全。
(五)组织落实以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处理一般灾害事件。
(六)查处违反应急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对小规模自然灾害的案件进行处理,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自然灾害案件。
(七)检查和督促各二级单位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
第三章 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第八条 自然灾害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尤其是在夜间响应较大的自然灾害时,难免可能造成救援人员伤亡。在组织应急响应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尽快控制和消除灾害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并尽量避免救援人员的伤亡。
第九条 指挥原则。
一、应急指挥员在接到灾情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救援队伍,实行“早发现、早响应、早处置”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应急策略,优先控制险情并创造有利条件进行救援。
二、首批救援人员若未能有效控制险情,应急指挥员需对现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快速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寻找有利时机进行救援。
三、当险情较为严重时,现场指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负责干部担任现场救援负责人,采取集中力量进行突破以及多方围堵等战术。
四、救援人员发现险情比较严峻时,不得盲目接近险区,应采取防御姿态,寻找有利时机进行应对,切勿冒险,如险情威胁到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应及时命令撤离,始终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原则。
五、自然灾害处理完毕后,救援人员不得立即撤离,应留一定人员现场清理和监控,待确认没有残留危险后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辖区内一旦发生灾情,30分钟内本地区主要领导和应急指挥人员应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同时在10分钟内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遇到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的灾情,应及时向上级申请支援。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原则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先将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原住民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上;在应急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有效结合,做到迅速反应、科学救援,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在应急战术上,应采取全面打击与局部配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和社会造成的损失。
应急力量使用上,应坚持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并在责任落实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建立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的责任制。
第四章 后期处置
第十二条 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共同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责任人、受损面积及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调查与评估,并向地方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分析此次自然灾害的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提升后续应急管理能力。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 对在应急响应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对造成自然灾害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由相关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