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从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学习能力、公益参与和文体活动五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道德品质占20分,重点考察学生的爱国情感、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行为规范占30分,强调遵纪守法、诚信、自律和文明行为;学习能力占20分,关注学习态度、课堂参与和职业体验;公益参与和文体活动各占10分和20分,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和各种文体赛事。附加分项鼓励在校外活动中获奖的学生,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学生,需通过公益劳动或志愿活动来提升综合素质。此评价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学习能力、公益参与、文体活动五个方面进行,总分100分。
(一)道德品质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
2.遵守社会公德,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从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
3.对社会问题保持敏感,要求进步,积极向班级或团组织靠拢,认真学习相关知识,自觉立志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好学生。
4.在班级或集体活动中,能积极发表个人见解,为班级建设和同学成长提供建议和意见。
(二)行为规范30分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规;勇于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维护良好风尚。
6.保持诚信,做到言行一致,不抄袭、不作弊;自尊自爱,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
7.注意个人仪容整洁,举止得体,校园内不允许穿着过于随意的服装;与老师和同学见面时,主动打招呼,互相尊重。
8.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妥善使用教室设备,不破坏公共环境;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及时关灯,自觉维护校园绿化。
9.在宿舍内不使用违禁电器,保持室内整洁,不饲养宠物等不当行为。
10.文明上网,抵制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保持良好的网络素养。
(三)学习能力20分
11.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参加各类知识技能活动和比赛,展现较强的学习热情。
12.按时完成作业,遇到学习困难时能够主动向老师请教,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13.尊重老师,热爱学习,能够对老师的教学给予建设性的反馈,遵守学校的评教安排。
14.听课认真,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15.主动参加各类职业体验、招聘会和实习活动,锻炼自己的职业能力。
(四)公益参与(第1,2,3,4学期10分;第5学期15分)
16.参与义务献血活动。(第5学期评分,报名参加3分;完成献血5分)
17.参与志愿者活动,如中福会等,关心社会,服务他人。
18.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如餐盘清理活动、交通志愿者等。
(五)文体活动(第1,2,3,4学期20分;第5学期15分)
19.参与各种第二课堂活动,如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等。
20.参加学校的运动会、阳光体育节和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
21.参与学院及班级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22.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比赛活动,展示个人才艺。
23.参加红色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遗址、纪念馆等。
24.参加学校组织的晨跑活动(第1,2,3,4学期评分,10次以下不予评分,15-19次3分,20-24次4分,25次及以上5分)。
二.附加分项
1.参加校外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者,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得加分1-5分。
2.参与校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并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可获得加分1-5分。
3.在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加分1-5分。
三.评定等第
1.分值等第转换:100-85分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59-0分为不合格。
四.综合素质评测不合格同学的后续评定细则
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同学,需通过参加校内外活动、志愿服务等方式获取分数,直到综合素质达到合格。
综合素质得分在40-59分的同学需参加公益劳动或志愿活动5次。公益劳动1小时算1次,志愿活动1天算一次。
综合素质得分在40分以下的同学需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10次。
五.其他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相关部门所有。